P2P停业及转型平台占比连续三年超65% 良性退出成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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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三年,P2P网贷以停业及转型的方式退出渐成主流选择。

  企业新闻  ·  2018-05-16 10:38
P2P停业及转型平台占比连续三年超65% 良性退出成趋势 - 金评媒
来源: 和讯网 李秀华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最近三年,P2P网贷以停业及转型的方式退出渐成主流选择。

最近三年,P2P网贷以停业及转型的方式退出渐成主流选择。数据显示,最近三年,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总数分别为1709家、640家、220家(2018年的截至5月15日),其中停业及转型的平台占比分别为67.35%、66.41%、69.09%。而在2016年以前,即2011年至2015年,停业及转型的平台占比为50%、33.33%、7.80%、11.96%、32.63%。可见,最近三年,网贷从业机构渐以停业及转型方式退出为主。

网贷退出近三年大反转 停业及转型平台反超问题平台

网贷平台在同业竞争及监管介入的双背景下,行业洗牌加速。据第三方网贷研究机构数据,2013年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数为93家;2014年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数为394家;2015年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1688家;2016年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3429家;2017年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为4039家;2018年4月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为4237家。可见,从2013年开始,全国网贷从业机构的淘汰量呈现几何式增长。

然而,在淘汰的背后,和讯网发现,以2016年为分界线,网贷平台的退出方式出现了明显的转变。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网贷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5家占比50%,问题平台有5家占比50%;2012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2家占比33.33%,问题平台有4家占比66.67%;2013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6家占比7.80%,问题平台有71家占比92.20%;2014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36家占比11.96%,问题平台265家占比88.04%;2015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420家占比32.63%,问题平台867家占比67.37%;2016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1151家,占比67.35%,问题平台558家,占比32.65%;2017全年停业及转型平台有425家占比66.41%,问题平台215家占比33.59%;2018年截至5月15日,停业及转型平台有152家占比69.09%,问题平台有68家占比30.91%。

从上述近几年网贷平台的退出方式可见,以2016年为分界线,在2016年以前,问题平台为主导,包括出现提现困难、跑路、经侦介入;而在2016年开始,停业及转型平台开始占主导,远超问题平台数量。

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对和讯网表示,2016年政策开始集中落地,诸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网贷824暂行办法等都是重要文件,对很多网贷平台而言,经营成本、合规成本太高,因此选择停业转型进行退出。

“另外,早些年,监管缺失、投资人风险意识不足,导致诈骗平台较多,导致跑路平台数据占比较大。而近一两年,问题平台主要体现为‘提现困难’,跑路平台数量已经出现较大下降”,陈晓俊表示。

“如果网贷备案迟迟不落地,‘主动退出的平台不多,仍以提现困难、停业为主’这一个情况还将延续”,陈晓俊补充道。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和讯网表示,首先,网贷行业的淘汰会进一步加速,从业机构将会进一步减少,这是业内共识。其次,平台减少的方式,恶性退出即问题平台和良性退出即主动停业,两种状态是并存的。总体上来讲,以主动停业或者转型这种良性方式退出的平台占比越来越多。

“尽管良性退出的平台明显增多,但由于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一些没有办法延续下去的平台有可能会突然爆发资金链断裂,恶性事件仍将持续发生”,方颂提醒道。

监管明晰网贷退出渐显良性 跑路成本高企或现“自首”潮

在2013年至2015年6月,互联网金融行业尚未出台具体的监管政策,期间,跑路平台四起。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前4个月底跑路的P2P平台就有253家,即平均每天有2.14家P2P网贷平台跑路倒闭,而2014年全年P2P平台跑路数量为287家。

而自2015年7月18日即《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下发,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了监管。同时,随着网贷各细则的出台,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网贷行业从业机构的退出方式也一改以往的“跑路”潮,转为以停业、转型为主。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余杭对和讯网表示,网贷平台的停业及转型是在网贷监管政策频出情况下,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一种理性的选择,同时退出的方式和程序也应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另外,根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规定了退出应遵循的原则:市场化原则、积极稳妥原则、协作配合原则、分类处置原则以及三个“不可”原则;退出的程序上,网贷机构应及时与协会建立联系机制。

“因此,网贷机构的退出不能盲目无序进行,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平台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法律和政策的退出计划”,余杭表示。

在良性退出的另一面,通过自首的方式自动联系监管部门,同样引起了业内关注。

方颂表示,从去年到今年,爆发出来的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平台,尤其是大型平台,不再是选择跑路、失踪,而是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随着监管的深入,要跑路越来越难了。随着两年专项整治下来,地方监管部门基本掌握了平台主要经营者情况,所以平台也不是那么容易去跑路了”,方颂表示。

同时,方颂也指出,按照目前行业的发展情况,跑路成本是比较高的,“跑路是需要一大笔钱的,而目前想轻易获取这笔钱是比较困难的。不像以前,平台一开业通过高息,短短一两个月就可以聚集一两千万元资金。现在,新平台基本上很难吸引到大量资金,而老的平台都在不断投钱,大部分资金都花掉了。”

“并且,平台主要经营者还要考虑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去自首,可能被判几年。但是如果跑路,就惶惶不得终日,最后被抓了还判刑更重。因此,和跑路相比可能自首的惩罚相对更小一点”,方颂对和讯网表示。

余杭表示,不管是跑路还是自首,都需要面临刑事处罚,但“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择自首也是可以理解的”。

“从业者选择自首,其实是好事情。起码从业者可以配合警方的调查,尽可能减少投资人的损失”,余杭对和讯网表示。

据统计,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包括钱宝网、善林金融等较大型平台,都是选择自首的方式来“引爆”风险点。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不排除还有平台因资金链断裂或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等原因自首。

(编辑:郑惠敏)

来源: 和讯网 李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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