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应力争按规定在4月30日前披露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金评媒JPM  ·  2020-04-10 10:08
证监会: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应力争按规定在4月30日前披露 - 金评媒
来源: 新华社   

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主要明确了四项内容:一是坚持保证质量与应披尽披原则,力争按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二是区分不同情况,对部分确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公司,可以延迟披露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6月30日,并可先行披露主要经营业绩;三是实事求是,对有关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披露、审计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进行相关处理;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滥用延期披露政策,在年度报告审计和披露中借机弄虚作假的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事中事后的核查、追责,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和指导证券交易场所、有关派出机构等做好落实工作,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提供政策支持,服务企业规范发展,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 新华社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金评媒JPM

JPM责任编辑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