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发布 《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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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指引,良性退出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以存量规模五千万元或逾期90天为界进行区分。

  金评媒JPM  ·  2019-03-27 20:56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发布 《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的通知 - 金评媒
   

金评媒消息,3月27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共分为十一章、八十一条内容。根据指引,良性退出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以存量规模五千万元或逾期90天为界进行区分;还包括需成立清退组,并进行清产核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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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 一般程序适用于存量规模在五千万元以上(不含)或逾期90天以上(不含)未偿还本金占总待偿本金在百分之十以上(不含)的网贷机构。

一般程序适用于存量规模在五千万元以上(不含)或逾期90天以上(不含)未偿还本金占总待偿本金在百分之十以上(不含)的网贷机构。其中,存量规模是指网贷机构尚未清偿的所有借贷总余额。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启动报备及接受指导;(二)清退组成立;(三)退出通知及债权申报;(四)对退出程序、相关组织设立及授权等重大事项投票表决(第一次重大事项投票表决);(五)清产核资和退出方案制定;(六)对退出方案等重大事项投票表决(第二次重大事项投票表决);(七)资产清收、处置及清偿;(八)退出程序终结及公告。

简易程序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存量规模在五千万元以下(含)的小规模网贷机构;网贷机构股东有意愿且有能力自行清偿全体出借人未偿还本金,向全体出借人做出连带责任承诺并经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的;逾期90天(不含)以上未偿还本金占总待偿本金在百分之十以下(含)且有能力获得截止网贷机构退出通知书公告当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权本金金额的出借人谅解同意的;区金融工作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

此外,针对良性退出指引,深圳互金协会做出解读 :

附件:1.《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 .pdf

           2.《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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