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金服增资100亿元 未来将不再纳入苏宁易购合并报表范围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苏宁金服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

  金评媒  ·  2018-12-29 10:02
苏宁金服增资100亿元 未来将不再纳入苏宁易购合并报表范围 - 金评媒
来源: 金评媒   

金评媒消息 12月28日晚间,上市公司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苏宁金服与苏宁易购等原股东、本次增资扩股投资者苏宁金控、嘉兴润石义方等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同意苏宁金服以投前估值460亿元,向本轮投资者增资扩股17.857%新股,合计募集资金100亿元。这也意味着苏宁金服目前市场估值达到了560亿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苏宁金服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企查查信息显示,苏宁金服成立于2006年12月,是由旗下第三方支付、供应链金融、理财、保险销售、基金销售、众筹、预付卡等金融业务进行整合而成。2017年12月,苏宁金服完成由苏宁金控领投、云锋基金、金浦投资等5家机构共计53.35亿人民币的A轮融资;2016年4月,苏宁金服得到来自苏宁金控的66.67亿人民币战略投资。

附公告全文:

为进一步夯实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服”)资本实力,通过嫁接战略合作资源及加强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实现长期、健康发展,苏宁金服拟与苏宁易购等原股东、本次增资扩股投资者苏宁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控”)及其指定主体、青岛四十人海盈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青岛四十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青岛四十人海盈叁号”)、嘉兴润石义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以下简称“嘉兴润石义方”)、嘉兴润石勇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华联控股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兴润石勇方”)、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二期(伍)(有限合伙)(为上海金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上海金融发展基金伍”)、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东投资”)管理的基金、福建兴和豪康股权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和豪康基金”,以上合称“本轮投资者”)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同意苏宁金服以投前估值460亿元,向本轮投资者增资扩股

17.857%新股,合计募集资金100亿元。公司、南京泽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合伙企业(第一期))、南京泽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合伙企业(第二期))、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置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光际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土和鼎(珠海)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红土软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红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乔戈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昆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股东放弃对苏宁金服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苏宁金服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

本次增资扩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1、苏宁金控及其指定主体出资人民币823,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14.696%股份;

2、青岛四十人海盈叁号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0.893%股份;

3、上海金融发展基金伍出资人民币37,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0.661%股份;

4、润东投资管理的基金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0.536%股份;

5、嘉兴润石义方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

0.446%股份;

6、嘉兴润石勇方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

0.446%股份;

7、兴和豪康基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取得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后

0.179%股份。

苏宁金控、润东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近东先生控股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苏宁金控、润东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此外,本次苏宁金服增资扩股,苏宁易购放弃优先认购权,该事项亦构成关联交易。苏宁金服本轮增资扩股的其他认购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查阅了《资产评估报告》及《增资协议》相关内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苏宁金服资本金实力,提升苏宁金服市场竞争力和业务发展规模,进一步提升苏宁金服企业价值,进而增进公司作为苏宁金服股东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

2、本次交易价格参考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经增资方协商一致同意,定价客观、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沈厚才、柳世平、方先明

2018年12月27日

来源: 金评媒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金评媒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