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保险集团、数十家险企幕后民营金控去向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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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无论最终是哪些金控集团被纳入模拟监管试点,都可以看到,监管重点指向了非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控平台以及互联网金控平台。

  财经360  ·  2018-06-05 11:36
12家保险集团、数十家险企幕后民营金控去向已明 - 金评媒
来源: 慧保天下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无论最终是哪些金控集团被纳入模拟监管试点,都可以看到,监管重点指向了非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控平台以及互联网金控平台。

金融业全面进入严监管时代,继大资管新规规范影子银行,《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后,又一项重磅政策加紧酝酿。多家媒体披露,《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正在由央行金稳局牵头制定,今年上半年或可出台征求意见稿,而年底前或将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为探索经验,监管部门还选取五家企业作为模拟试点监管对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金控平台的监管重点指向了产融结合模式下的金控公司以及互联网金控公司。『慧保天下』曾盘点那些持有多个金融牌照、包括保险牌照的民营金控平台,他们与保险行业的交集是如此之深。而此次全面强化对于金融控股平台的监管,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金控全面纳入监管时代即将来临

部分金融控股公司在野蛮生长多年之后,迎来史无前例的严格监管。继2018年4月27日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后,针对金控集团的监管试点也即将展开。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针对金控集团的模拟监管试点已经进行半年,首批纳入试点的机构包括中信集团、光大集团、招商局、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五家企业。不过根据《财新》最近发布的报道,模拟监管试点尚未开始,具体纳入试点的企业也有所不同,包括央企招商局集团,两家民企蚂蚁金服以及苏宁金融服务集团,地方国企上海国际集团,而来自北京的地方国企尚未最终确定。

无论最终是哪些金控集团被纳入模拟监管试点,都可以看到,监管重点指向了非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控平台以及互联网金控平台。

无论是中信集团、光大集团还是招商局集团均为典型的产融结合央企,上海国际集团则为地方产融结合国企;蚂蚁金服以及苏宁集团则均为民营互联网金融平台。

而无论是非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控平台还是互联网金控平台,均是近来监管关注的重点:

2017 年 10 月 15 日,原央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公开活动介绍金融稳定委工作重点时就曾表示,将重点关注四方面问题:影子银行、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控股公司。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金融监管方面,将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

2018年4月27日,多部门已经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旨在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而如今,随着被纳入监管试点的五家金控平台浮出水面,针对金融控股公司制定监管办法显然已经势在必行。多家媒体均报道称,监管部门正在酝酿金控公司监管细则,今年上半年可能会出台细则意见稿,年内有望落地。

保险集团监管相对完善,无一家入列

值得注意的是,传闻中将纳入模拟监管试点的企业中没有一家是以保险业务为主的。须知,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中国平安(63.96 +0.68%,诊股)均为2002年国内首批金控试点企业,而中国平安同时也是“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从这个角度出发,似乎只要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纳入金控模拟监管试点范围,中国平安就应该位列其中。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有观点指出,此次纳入监管试点的企业,均为产融结合金控平台或者互联网金控平台,以往缺乏明确的监管单位。而以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于金控企业的监管都是按照“出身”划分监管权,以保险业起家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一向划归保险监管部门监管,显然与中信集团、光大集团情况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原保监会对保险集团的监管已经比较完善。

早在2010年,当时的保监会就发布了《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起到了在不同金融业务中隔离风险的作用。《办法》规定:

保险集团不经营具体业务,只是“以股权投资及管理为主”;

明确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人员、资金、业务、信息等方面的防火墙制度,防范保险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风险传递;

同时,其还对保险集团在公司治理方面应该遵循的相关制度以及对于资本管理、信息披露等也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熟悉该制度的人士认为,以现在的眼光来看,2010年出台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也并不落伍,其有效建立风险防火墙,且抓住了公司治理、资本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关键抓手。也正是在这种相对健全的监管制度之下,包括中国平安等在内的保险集团的公司治理相对于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典型产融结合金融集团而言,要更加清晰、规范。

据『慧保天下』统计,目前国内持牌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已经12家之多: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寿(24.81 -0.60%,诊股)保险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华泰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安邦保险集团、富德生命保险控股、泰康保险集团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其他保险类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但名称中不带有“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的保险公司,参照适用本办法”,将表面上不是,但实质上已经构成保险集团架构的险企也纳入监管范围。这样一来,虽然2010年发布该办法时,泰康人寿、新华保险(44.70 +1.71%,诊股)、华泰财险、天安保险等当时的名称中均不带有集团字样,但均是该办法的适用对象。

产融结合模式成监管重点,互联保险创新或将转向技术服务

遗憾的是,虽然原保监会早已出台《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对保险集团的经营进行规范,且将名字中不包含“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但满足一定要求的保险公司也纳入监管范围,但还是忽视了另外一种重要的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即由产业资本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家一度号召产融结合,其目的在于通过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但在实际经营中,产融结合的潮流却演变成了产业资本对于金融企业乃至金控平台的狂热追求,其中一些甚至直接将金融企业视为低成本的融资平台,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最终酿就金融风险。

以保险业为例,近些年来为舆论诟病较多的所谓“资产驱动负债险企”多为产融结合的产物,房地产系险企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大股东习惯了高负债、高现金的经营模式,其旗下的保险公司也更倾向于高举高打,通过中短存续期产品迅速扩大规模,为满足负债端的高收益要求,不得不进行一些高风险投资。

另外一个为之前的监管规定所忽略的因素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崛起。

就在产业资本纷纷布局金融领域之时,新兴的互联网资本也纷纷跟上,打着“金融创新”的名义横冲直撞,网络众筹、P2P、网络借贷……各种新兴模式层出不穷,并在互联网世界快速发展壮大,但同时,由于缺少相应监管,因此招致大量“监管套利”的批评。最终,当以“e租宝”为代表的大量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始出现“跑路潮”,大量风险开始暴露,市场才如梦方醒。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来自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非保险机构发展网络互助,导致了保险概念与网络互助概念的混淆;

二是一些保险营销员被裹挟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大潮,暗中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引发风险;

三是一些非持牌机构实质上从事保险产品开发、销售等业务,有监管套利之嫌;

四是信用保证保险伴随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而出现井喷,给个别保险公司带来巨大风险,浙商保险参与承保侨兴债陷巨亏无疑正是其中最典型的案例。

如今,无论是产融结合的金融控股公司,还是互联网金融平台,都要纳入正式监管了,这在规范市场的同时,也意味着大量的非持牌互联网保险平台或将不能再经营相关业务。收购保险中介牌照,或转型至技术服务平台,赋能保险业,将成为未来互联网保险平台最重要的出路。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7年初,蚂蚁金服就已宣布未来只做tech(技术),帮金融机构做好fin(金融),不会做自己的金融产品,可谓有先见之明。

严监管方向已明:必须持牌经营

严监管态势已经确立,而对于产融结合的金控平台以及互联网金控平台而言,具体的监管方向也已经明了,对此,原央行行业周小川、现任央行行长易纲均已经在不同场合作出表态:

一是必须持牌经营。

近日召开的金融街(9.40 -0.32%,诊股)论坛年会上,央行行长易纲发表演讲称:“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一是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二是要坚持持牌经营。”

这已经不是易纲第一次强调持牌经营的重要性,而这也恰恰是强化金融监管最重要方式之一。

专业人士认为,所谓持牌经营,意味着一家企业如果控制多家金融机构,则其必须要成立控股平台,除非是财务性投资,方有可能降低相应要求。这样有利于进行风险隔离,同时强化监管。

据悉,一些非持牌机构甚至认为这是一大利好,因为全部成立金控平台或纳入金融监管范畴的话,等于正式得到金融监管部门认可,堂而皇之成为金融企业。

但上述专业人士认为,持牌经营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司都可以获得“金融”或者“金控”的头衔,相反,其可能意味着更严格的监管,要想获得带有“金融”或“金控”的企业名称须先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再到工商局进行注册,很多名称将不再可以随便使用。而纳入监管的金控公司名称中也不一定带有金控字样,仍可以划分为牌照金控、事实金控、分散型金控。

二是资本必须真实。

除持牌经营外,资本真实也是近来强化金融监管的一大方向。纵观安邦吴小晖一案,即可知注册资本真实的重要性,虚假注资、循环注资的问题令安邦保险集团面临巨大风险。在今年两会的央行记者会上,周小川曾对金融企业资本真实的重要性做出解释,他表示,资本是吸收风险的基础和能力,因为金融是高风险行业,所以必须有一定的资本来支撑其稳健经营。“强调资本的真实性、资本的质量、资本的充足,这是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是股权结构清晰。

近年来,产融结合下产业资本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急速增长,而在层层的股权结构下隐身的诸多金融大鳄,成为整个金融行业最大的隐患。他们通过各种关联关系实际控制大量金融企业,规避监管的同时,更严重威胁了国家金融业的安全。在这其中,明天系无疑是最大典型,其究竟控制、参股了多少家金融机构迄今没人能够说清。

四是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关联交易是产融结合的模式下,产业资本利用所控制金融机构融资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企业内部协同效应,但不合规的关联交易却容易令风险防火墙彻底丧失作用,令金融机构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从而造成金融机构自身的危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出台后,对于金控公司的监管职责将划归哪个部门也成为此次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分的一大看点。《财新》称,对金控公司的监管职责将明确交给央行。目前,多家媒体都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正在由央行金融稳定委牵头制定。

但上述专业人士认为,不同金融业态模式相差较大,从其出身、主营业务角度出发划定监管职责,更为科学。

(编辑:杨少康)

来源: 慧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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