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牛金融赴美IPO在即,仍有18.68%贷款违反网贷限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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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贷天眼副总裁潘瑾健认为,在网贷行业趋于稳定之后,流量、资源肯定会往头部平台倾斜,头部平台的特征包括成立时间久、协会会员、上市等。这类平台具备更好的品牌背书优势,能获得市场的认可,所以尽早上市能赢得主动。

特邀作者     时代财经 原创  ·  2017-12-27 09:39
点牛金融赴美IPO在即,仍有18.68%贷款违反网贷限额令 - 金评媒
作者: 时代财经   

文/唐汪凯

互金平台赴美上市余温未尽。据媒体消息,近日上海P2P平台点牛金融的母公司金牛有限公司(Golden Bull Limited)已向美国证监会(SEC)递交了IPO招股书。招股书显示,点牛金融将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DNJR”。

点牛金融将发行200万股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介于每股4至4.5美元之间。如果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则金牛将最多发行241.5万股普通股,最高募资1097.1万美元。

招股书还显示,点牛金融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收取交易服务2017年上半年以及2016年整年交易服务费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2.31%和2.84%,管理费占比分别为3.1%和4.1%。上述费用均向借款人收取,没有包含在回报率中。

截至2017年6月30日,点牛金融上半年的运营营收为279.8万美元,高于去年同期的111.8万美元;上半年的净亏损为60.1万美元,去年同期的净亏损为38.1万美元。

截至目前,点牛金融网贷成交总额约为12.2亿元。这是2017年8家在海外已上市或将上市的互金企业中,规模最小的一家网贷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6年12月31日,点牛金融借款人中的86.67%持有的贷款数额超过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规定的借款上限,即同一平台对个人的最大借款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企业的最大借款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个人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企业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有18.68%的借款人持有的贷款数额超过了限制范围。

按照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于《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16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得进行备登记

点牛金融则在招股书中表示,这些贷款的发放时间早于《暂行办法》的生效时间,在提交招股说明书之前,这些贷款已偿付。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应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而据媒体此前报道,上海地区P2P网贷机构管理办法正式稿将于2018年农历春节前后下发。点牛金融为何要在完成备案之前实现上市?

“点牛金融选择在这个时间点上市,肯定有出于对监管和树立品牌方面的考虑。”网贷天眼副总裁潘瑾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在网贷行业趋于稳定之后,流量、资源肯定会往头部平台倾斜,头部平台的特征包括成立时间久、协会会员、上市等。这类平台具备更好的品牌背书优势,能获得市场的认可,所以尽早上市能赢得主动。”

(编辑:杨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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