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支付机构遭央行处罚,金额最高达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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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了解,这7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至63万元不等。

  财经360  ·  2017-11-18 15:05
7家支付机构遭央行处罚,金额最高达63万元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金子琪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据了解,这7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至63万元不等。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官网最新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7家支付机构被处罚,包括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下称“随行付”)山东分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运通”)、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通星驿”)山东分公司、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乐刷”)济南分公司、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付临门”)山东分公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汇”)山东分公司。

据了解,这7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至63万元不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1月14日。

在本次公示的7家公司中,5家公司均被多次处罚。其中,中汇、随行付已累计7次收到央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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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惠敏)

来源: 蓝鲸财经 金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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