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联合发布共享单车新规:应实现押金即还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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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3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共享单车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提出,共享单车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并提出各项指导意见。

  天乐  ·  2017-08-06 09:00
10部门联合发布共享单车新规:应实现押金即还即退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青年报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指导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发展定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管理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昨日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发展定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管理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8月3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共享单车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提出,共享单车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并提出各项指导意见。

8月3日,中国交通运输部披露,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新政

政府鼓励发展共享单车

此次交通部等10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就是无桩单车的模式。《指导意见》认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关于无桩单车与有桩单车的关系,《指导意见》表示,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同时,《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现状

全国累计投放共享单车超千万辆

来自交通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30多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累计投放共享单车已经超过1000万辆,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不过,共享单车在各个城市发展的状况却不尽相同,在一二线城市投放集中,三四线城市则相对较少。数据显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享单车的投放量在每城市70万辆左右。对此,《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此前,广州市、杭州市、海口市、宜昌市、南宁市、郑州市等多个城市已经要求各平台不再新增投放。其主要问题是对于大量出现的共享单车管理跟不上,影响当地交通状况。《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坚持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

根据广州市交委公布的数据,目前,广州市共享单车已猛增到70万辆。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报道时介绍:“就我市目前各平台企业车辆投放情况看,已经超出了设施的承载能力和企业线上、线下的服务能力。因此,市有关部门已明确要求各平台企业不得再新增投放。”目前,杭州、海口等地也认为共享单车投放满负荷,政府正在研究符合当地情况的共享单车政策,在未出台前,要求共享单车平台不再新增投放。

聚焦

两大平台押金总额可能超百亿

《指导意见》规定,企业要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

目前,共享单车行业有数十家企业,不过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押金标准。前不久,ofo宣布押金由99元上涨至199元,摩拜押金为299元,酷骑单车为298元,优拜单车298元,小鸣单车199元,哈罗单车199元,小蓝单车99元。

摩拜单车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夏一平今年6月透露,摩拜单车注册用户已超1个亿。如果每位注册用户都缴纳押金且没有退回的话,摩拜方面仅该项资金就有300亿元左右。ofo方面的情况较为相似,今年5月的数据显示,ofo总体用户数已达1亿,ofo早先车辆押金为99元,按照每位用户都缴纳押金且并未退回的情况来计算,押金数在100亿元左右,在押金涨至199元后,这一数字还会成倍增加。两大共享单车企业的用户押金数达400亿元左右,这并非一个小数字。

摩拜、ofo宣布押金已由专门银行“托管”

目前,摩拜、ofo企业都宣布与银行合作,摩拜在今年2月宣布与招商银行达成合作,采用押金监管模式,设立押金专户,保证所收押金专款专用,确保押金安全;ofo在今年4月宣布与中信银行合作,在押金托管、支付结算、资金托管等方面展开合作。ofo昨天强调,对押金采取的是严格的“托管”而非“监管”模式,可更加确保用户押金安全。

观点

押金要“即租即押、即还即退”防止形成资金池

《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目前,蚂蚁金服已经与一些共享单车公司合作,推出了信用租车的服务。目前,永安行、ofo、小蓝单车等10家共享单车接入了支付宝芝麻分,按照芝麻分值在不同地区进行减免押金,覆盖全国近30个城市。

此前,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资金沉淀带来的风险。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实施专款专用,防控风险。企业应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5月份,北京金融局也提出在北京注册的共享单车公司需要把押金存管到指定银行账户,防止变相非法集资。

此次《指导意见》对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及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要求。未来,要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等模式,尽可能减少押金资金规模,防止形成资金池。

押金产生收益不应归属单车平台

可以肯定,今后共享单车的押金规模不会继续快速扩张,但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监管和使用。有专家认为,对经济中押金的监管可以参考支付机构备付金的集中存管制度,如可由央行制定指导意见,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对押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今年1月份,面对超过4600亿元的支付机构备付金,央行建立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要求支付机构备付金须交存至指定账户存管。同时,存管的备付金不产生利息,以抑制机构扩张备付金规模的冲动。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认为,在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完善之时,共享单车企业收取押金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法律上讲,押金事实上是一种保证金,押金产生的收益也不应该归属于平台,而应归属于客户。对共享单车押金的管理,最好由商业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这部分资金可以参考备付金的管理,不计利息。

关注

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北京青年报记者体验发现,目前几乎所有的共享单车平台都要求用户在注册时先进行实名认证,不过,大多数平台都只要求用户输入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果输入他人的身份证号码也可顺利注册。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共享单车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的规定并非针对共享单车,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就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不满12岁的儿童骑行自行车是违规行为。

此前,上海一名11岁男孩骑ofo被撞身亡,向ofo公司索赔700多万元。昨天,摩拜回应称,在此前发布的《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倡议书》中就呼吁全体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管理、用户文明用车,并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确保不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用车服务。ofo回应称,新用户认证时必须采用实名认证,间接屏蔽了12岁以下用户;其次,ofo车辆线下为网格化管理,每个指定区域都会配一个运维师傅,负责修车和车辆摆放,这些师傅会统一着装和戴工牌,遇到未成年人骑车会及时劝阻教育,上下学高峰期将加强学校周边的巡查;再次,自行车上增加警示贴,提醒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使用共享单车。小蓝单车方面回应,将通过“天眼系统”逐步实现算法管理替代人工运营,最大可能避免完全依赖人工运营所带来的负面隐患,全力杜绝如12岁以下儿童骑行等不安全行为。

另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企业应规范运营服务,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此,摩拜方面表示,已经为用户购买保险,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产品责任险”,符合理赔条件的被保险人将依法获得理赔。ofo也称,为用户购买了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旅行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问题

应施划停车点或用电子围栏设定停车位

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是影响市容和交通的一大问题。《指导意见》中提出,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指导意见》强调了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的用车停车需求。除了企业之外,《指导意见》还对政府提出了要求: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电子围栏技术是一种利用GPS定位规范设备移动范围的技术,也就是说,利用电子围栏技术,一旦用户停放在超出系统所规定的停车点,就会触发报警或者无法锁车,以此来规范用户停车范围。目前,已有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在开发或已经启用该技术。摩拜昨天回应称,摩拜单车与多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社区、企业及其他机构通力协作,行业率先研发和落地“摩拜单车智能停车点”,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引导和鼓励文明规范停车,目前已在北上广深等全国数十个城市部署超过4000个智能停车点。ofo回应表示,会不断迭代软硬件技术,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探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电子围栏管理模式。

(编辑:杨少康)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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