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违规挪用 难堵的灰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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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商业银行消费贷款用途错配现象严重,大量资金披上个人消费贷款的“外衣”暗地里违规输血楼市、股市,银行业风险隐患激增。

  墨尘  ·  2017-06-19 11:50
消费贷违规挪用 难堵的灰色通道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王晗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近年来,商业银行消费贷款用途错配现象严重,大量资金披上个人消费贷款的“外衣”暗地里违规输血楼市、股市,银行业风险隐患激增。

消费贷挪用之风愈演愈烈引发监管关注。日前大连银监局连发10张监管罚单,其中友利银行大连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被监管做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另有两张个人罚单,也是因为“对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承担直接责任”而被处以警告。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商业银行消费贷款用途错配现象严重,大量资金披上个人消费贷款的“外衣”暗地里违规输血楼市、股市,银行业风险隐患激增。

违规挪用屡禁不止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上述罚单只是银行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以消费贷款为名义违规挪用资金受到监管处罚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今年6月,银监会网站披露,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因“房易贷”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借款人购房,交易背景不真实而被罚款20万元,同时该分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责令处以处分。今年3月,由于“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被浙江银监局处以罚款。

对于消费贷款被挪用的去向,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消费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消费领域,满足借款人的日常消费需求,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般而言,资金流向消费领域,但也不排除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股市和其他投资投机领域的情况。

担保机构藏猫腻

近年来,以消费贷款为名义将资金违规用于炒楼、炒股的现象屡见不鲜,这背后与担保机构暗箱操作及银行贷前、贷中和贷后审查不严造成消费贷款用途错配挪用不无关系。

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一家房产中介经理对消费贷购房情况进行咨询,该房产人士表示,“去年房地产市场火热,大家都在抢房,而超过90%都是贷款买房,通过个人消费贷款投资房地产的现象在去年十分普遍。不过今年很多银行按揭贷款的钱都不够,今年政策有所收紧,银行放款也比较谨慎,目前很多银行已经不做消费贷款了”。对于担保机构暗箱操作的模式,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中介机构对客户资料进行评估后再包装,主要是担保公司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将消费贷款资金倒入合作的经销商账户开具合规发票应对银行审查,这种方式较为隐蔽,在后期调查中不易被发现。

除了小型担保公司和产地产机构联合违规骗贷外,银行也有贷前调查不尽责等责任,薛洪言表示,由于借款金额较小且消费场景碎片化,消费贷款发放一般采取自主支付模式,即由借款人自主进行支付,给资金流向监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也不排除银行内部人员联合作案的可能。

金融科技成监管新方向

近年来商业银行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管控,但顶风作案的银行和机构仍不在少数。那么除了重罚外,目前是否还有更好的监管方式呢?

薛洪言表示,“受托支付是解决贷款资金违规使用的根本性手段,不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差,与消费金融的碎片化场景和高频需求有内在冲突,因而在消费金融领域,受托支付并不适用,一般通过加强贷后管理、行业自律和监管检查等方式予以规范。未来,随着监管科技的发展,通过金融科技的手段监控资金流向有望成为新的监管创新方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对于消费贷款违规使用屡禁不止的现象,事后监督比较关键,调查消费贷款后6个月内是否发生了其他关联的贷款,同时要让其签订未来6个月不购房的协议,目前都是事前监督,对事后监督反馈调查较少,相应的信贷部门后续应在贷款后一段时间进行一个汇报监督,这样后续若查到有房贷办理,就可以把此类中介和购房者纳入到黑名单中。

(编辑:杨少康)

来源: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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