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校园贷30万滚成50万 “裸条”被发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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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向多个校园贷平台借款之后,因无力偿还,这位女大学生当初通过特殊的担保方式打下的“裸条”竟被发到网络上。

  莉莉财经  ·  2016-11-15 13:14
女大学生校园贷30万滚成50万 “裸条”被发到网络 - 金评媒
来源: 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网络借贷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校园贷业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校园贷的乱象也一直引人非议。最近,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向多个校园贷平台借款之后,因无力偿还,这位女大学生当初通过特殊的担保方式打下的“裸条”竟被发到网络上。

所谓的“裸条”,是指在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贷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来代替借条。如果违约,放贷人就会以公开裸照的手段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这位女大学生表示,她第一次借款是在大一,上大一交了男朋友,所以花消比较大,但她家里条件比较一般,不能提供太多的经济支持,于是就将目光转向了校园贷,贷了2000元。贷款过程非常简单,一开始校园贷代理会要求签合同,后来只需要填填资料,有的平台甚至连资料都不用填,打个电话就能够放钱。正是因为借款如此轻松,自从第一笔钱之后,这位女大学生就一发不可收拾,其中就通过用裸照做担保来贷款。不知不觉中,与这位女大学生有贷款往来的网贷平台以及放贷人总共达到59家,贷款本金达到30万元。经过几个月的利滚利,现在本息已经达到50多万元。这些钱除了消费之外,其中不少部分是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贷养贷。

这种以裸照为抵押的借款方式和以公开裸体照片作为要挟的行为,其实涉嫌违法。记者了解到,依据担保法的法律只有抵押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才能够称为合法的借贷抵押物,但裸照并不属于正当合法的抵押物。这种以借款人裸照作为抵押借条,明显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借贷合同,事实上也是不能够成立的。以公开裸照作为要挟,胁迫借款人还款的这种行为,涉嫌侵犯借款人的隐私权,构成了对其人格权利的侮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他人隐私公开侮辱他人的,将会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公开裸照还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作、运输、复制、出售以及出租淫秽书刊、图片等,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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