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累计筹资超百亿 但仍处政策混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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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希望根据现有法规框架,对于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模式以及流程进行全面研究。

  嘿瑶瑶  ·  2016-11-06 09:30
股权众筹累计筹资超百亿 但仍处政策混沌期 - 金评媒
来源: 互联网金融中心    

希望根据现有法规框架,对于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模式以及流程进行全面研究。最终为行业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一个参考。

“在实践中,大量的股权融资已经偏离了合法合规取向。”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在日前举办的 “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合法合规运营”开题讨论会上表示。蓝筹网创始人兼CEO姚毅婧也认为,行业目前尚处在政策的混沌期,在股权众筹领域的其他平台都有不同的尝试和创新,而这些创新也许还在触碰法律政策的红线。

根据去年7月央行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

按照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股权众筹累计筹资规模 在100-120亿元左右,2016年上半年约为35-40亿元,较2015年下半年小幅增长4%左右。另外,2016年上半年实际筹资金额靠前的50个股权众筹项目,其筹款总额达到13.6亿元,占到整个行业的36%以上。

然而,随着股权众筹的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随之活跃,进而出现了一些市场机构打着“股权众筹”或“众筹”名义误导投资者、涉嫌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等问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对此,近期,证监会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融资者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等八类问题,并明示了六大红线,即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以及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等行为。

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未出台专门针对众筹融资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及的其他文件主要是《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然而,这些文件中对于某些具体众筹交易行为未给予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首例众筹案中,因无任何的法律法规依据,所以难以判断人人投平台众筹融资交易是否属于予以禁止行为。另外,该平台未违法《证券法》以及《公司法》规定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200人限制,进而无法评价人人投运营公司——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否有规避法律之嫌。

“希望根据现有法规框架,对于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模式以及流程进行全面研究。最终为行业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一个参考。”李爱君在本次讨论会上表示。

除了合规外,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面临诸多风险。李爱君指出,事实上,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领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很多,包括非法集资风险、违约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以及信息泄露的风险。鉴于此,专题报告将围绕公序良俗、实体经济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三个方面来对合规进行探讨。 

来源: 互联网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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