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导语:从投资驱动到消费驱动的转变,折射出消费金融发展迎来了黄金时代。企业如何更好的做消费金融,如果让消费金融更好的服务大众?本期选题,金评媒小编和您一起探索消费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
根据相关机构数据及预测,在过去的5年中,消费贷款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20年我国消费信贷规模有望达到41.51万亿元。同时,消费金融的市场容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张,预计到2019年达到3.4万亿元。相关数据显示,互联网消费金融从2013年到2016年,交易规模更是实现了70倍爆发式增长。
在北京举办“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发表讲话。孙国峰称,从风险的管理技术、风险的管理体系,包括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场景的集中发展、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营造很好的消费理念、征信体系建设,通过这些方面共同努力,使得我们中国的消费金融市场有一个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也为中国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在会上发言称,消费金融的核心问题是个人作为消费者的资金借贷问题,而消费者借钱、还钱能否成功,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信用状况。事实上,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征信体系建设。万存知认为,信息必须要集中起来才有价值,信息不集中,征信的价值不大。要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系统,“但在信息技术发达的情况下,信息共享的平台就不能太多,征信平台要少而精、少而强。”
赵志宏预测,未来的消费金融跨界合作必然是多品牌共赢的合作。在消费金融领域,传统金融企业和Fintech企业采用B4B方式进行跨界合作,有助于形成智能消费金融价值网。在这个智能消费金融服务网中,网络参与者的关系将具有六大特征:一是以客户为中心;二是相互合作和系统化;三是敏捷并具有变通性;四是极速流程;五是数据传输;六是众智加持。
“但目前,消费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还缺少相应的共享机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指出,一方面,金融机构借新还旧、拆东补西的现象催生了强大的借贷群体,金融信息还没有完全共享;另一方面,很多产品没有抵押和担保,坏账率较高。
这是继2016年10月底发布T/NIFA1-2016《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团体标准之后的又一项分领域信息披露标准,有利于推动建立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随着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逐步扩大,不少帮助银行来获取消费金融客户的“助贷”机构应运而生,它们一端链接银行资金,一端面向用户。一家大型助贷机构负责人曾对腾讯财经表示,由于他们不接触资金,不做资金端,因此不受消费金融牌照的约束。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门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试点开展以来,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巨大活力和无限潜能。
从目前金融行业的发展大环境来看,消费金融似乎更具发展潜力。眼下经济已经进入了新常态,消费升级已经成为拉动内需的主导战略,在这一过程中,居民的消费需求逐渐释放,如果没有消费金融的配合,这股力量恐怕也难以发挥出来。
同亚辉表示,消费金融市场远未到饱和的程度,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的最大的挑战并非来自同业,而是风险。只有合作与融合,同业联动防控风险,才会有消费金融企业的个体生存和发展。
6月17日,在由CF40主办的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上,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总裁王都富提到,未来十年将是中国消费金融的黄金十年,大型银行将扮演主要的角色作用。理由是大银行具有其他银行,特别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无可比拟的资金优势。
6月19日,银监会披露,河北省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河北幸福消费金融公司(简称“幸福消费金融”)获准开业。至此,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增至21家。此前,幸福消费金融表示,公司将以股东及战略合作方线上线下零售渠道为主要依托,以“小额、快捷、灵活”为经营特色,向中低收入消费群体提供旨在改善生活品质、提升自身素质、满足临时性小额消费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转型的战略背景下,全面推进消费能力,成为保障和拉动GDP的主要动力,有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GDP贡献率达66.4%,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而同时,消费性贷款也在过去五年时间出现明显增长。
传统消费金融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各阶层消费者金融服务,无论从金融产品创新还是扩大内需角度,建立专业化的个人消费金融系统,能更好服务于居民个体。
总体而言,在消费金融领域,传统金融企业和Fintech企业采用B4B方式进行跨界合作,有助于形成智能消费金融价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