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进一步简政放权 提升非银机构监管有效性
【摘要】3月27日,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称“非银机构”)监管,银保监会对《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3月27日,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称“非银机构”)监管,银保监会对《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旨在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许可条件及程序。
其中,将取消对非银机构股东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股权不足5%事项的审批;取消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变更住所、因股东名称变更引起的变更章程的审批;取消董事和高管在同质同类机构间平级调动职务(平级兼任)或改任(兼任)较低职务、金融租赁公司境外专业子公司及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从境外聘任董事高管等许可事项的审批。
同时,《办法》简化非银机构合并事项许可程序,规定因非银机构合并引起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等相关许可事项可与合并事项一并申请办理;合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入股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的“准入”“准出”许可程序。
该负责人称,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银机构股权管理,提升相关监管规则一致性,《办法》将采取3项措施:一是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非银机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穿透监管,在股东禁止性情形、资本补充义务、公司章程内容要求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增加了非银机构股东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的例外情形。
二是结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作为非银机构控股股东的持续盈利能力、权益性投资余额占比等财务指标要求。
三是增加股东入股非银机构家数的规定。结合监管实践,明确同一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入股非银机构的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其中对同一类型非银机构控股不得超过1家或参股不得超过2家。
来源: 人民网

金评媒JPM
JPM责任编辑



- 情报 | 2021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出炉;易趣网宣布将于8月12日关闭;开课吧被强制执行106万
- 情报 | 法拉第未来交付首辆FF91;OpenAI或在2024年底破产;特斯拉宣布部分车型降价
- 情报 | 诺基亚在多市场起诉OPPO侵权;Apple Music将登陆Windows;特斯拉移除USS
- 情报 | 富途控股预计于12月30日在香港上市交易;蔚来将在 NIO Day 2022 推出全新车型;睿蓝汽车宣布将进行价格调整
- 情报 | 威马汽车再次大规模降薪;特斯拉炒币亏损1.7亿美元;宝马锂供应商拟赴美借壳上市
- 情报 | 软银正式终止旗下的小灵通服务;天际汽车发布停工停产通知;ChatGPT开始大面积封号
- 情报 | POS机套现百万将被立案;微软IE浏览器6月16日正式退役;恒大地产再被强制执行16.9亿
- 情报 | 京东将对10%高管进行末尾淘汰;天然乳品遭港交所除牌;小熊U租母公司凌雄科技挂牌港交所
- 光年速递 | 去哪儿实行混合办公;铁路12306硬刚飞猪;快狗打车下调天津抽佣率至10%...
- 情报 | 江淮拟转让蔚来工厂资产;钟薛高回应欠薪风波;谷歌旗下多公司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