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网贷转型:持牌经营之下的资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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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3号文对网贷平台转型有利好,但小贷行业监管趋严,网贷平台转型后开展业务,也需克服多重困难。

  蜜蜂蜜  ·  2019-12-10 10:17
拆解网贷转型:持牌经营之下的资金困境  - 金评媒
来源: 中国经营报   

83号文对网贷平台转型有利好,但小贷行业监管趋严,网贷平台转型后开展业务,也需克服多重困难。

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83号文)指出,可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P2P网贷平台转型为小贷公司。

在该文件下发后,贵州省已有网贷平台提交转型为省内小贷公司的申请。多家网贷平台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中均表示,“83号文为转型提出了一个指导方案。对网贷平台来说,最大的利好是依据政策,用机构资金置换平台出借人的债权,网贷出借人债权出清速度将加快。”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目前正常运营平台为456家,成交量为506.23亿元,环比下降11.23%,同比下降54.58%。

实缴资金门槛

83号文显示,拟转型网贷平台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区域内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门槛仅为5000万元,限定在本地区县、市内开展业务。但省内小贷公司对于网贷平台来说,可以选择的匹配资产非常少,几乎无转型意义。

此外,83号文规定资本金不得低于存量风险资产的十分之一,代偿能力不足的还需补缴3%的保证金。

业内人士表示,83号文给出了全国和地方两类小贷牌照,全国牌照的获取难度高,但价值也大;地方牌照则给予了以线下业务为主的中小平台转型空间。目前各家平台均想争取全国牌照,虽然全国牌照对平台的资本金要求高,但10亿元的注册资本对于持续盈利或股东背景强势的平台而言不算难事。重点在于实缴金额不低于借贷余额10%,对于一些待收金额特别大的平台而言,实缴金额可能要多达数十亿元,而83号文并没有给出网贷平台压缩存量业务足够的时间。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数据来看,现正常运营的平台待收规模都过百亿。这意味着,不低于存量风险资产的十分之一加3%保证金,对大多数平台来说资金压力较大。

从业者普遍认为,该政策对于加速出清存量资产意义较大。

北京地区的网贷人士表示,“正常运营的平台中,其实大部分已经对接了机构资金,有的机构资金占比持续增高,出借人的债权已经在慢慢出清了,目前现存的小部分未到期待还的出借人资产在政策出台后,是可以由机构出资接手的。”

83号文显示,“P2P转型后设立的小贷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倍”。

“P2P转型小贷,面临筹措巨额出资、用股东借款的方式连续注资、压缩存量贷款、偿还社会投资人出借资金等巨大压力,流动资金面临着连续缩水的状态,很少有能力再去拓展市场、发展业务”。小微信贷、互联网金融专家、江苏兀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嵇少峰认为,“在政策导向要求下,会有部分平台转向小贷公司。此外,平台出于自身以时间换空间、具备做小贷业务的能力等原因,也会考虑转型小贷公司”。

业务兼容挑战

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后,业务如何兼容也是挑战。

嵇少峰认为,“P2P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逻辑不同。P2P平台通过变相吸收社会存款生存,而小额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主发放贷款的信贷机构,生存的基础是自有一定规模的资金以及自我挖掘资产、自我风控的能力”。

前文所述业内人士也认为,转型后对资产端能力要求高。小贷牌照,重点在“贷”,在P2P行业发展初期,各家平台的认识不一,有的平台以资金端能力为主,将平台打造成类似“理财超市”的形态,资金主要靠外部合作方提供。这类平台几无转型可能,近期部分此类平台已良性清退。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业务线上化要求高。全国牌照的业务类型有且仅有网络贷款业务,且不允许同一实控人持多张牌照。这意味着,主要依靠线下门店获取资产的大平台,原有的业务护城河瞬间变成了转型的包袱。

事实上,小贷公司在近年也出现规模收缩,业务下滑的情况。

在此前央行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797家,相较于2018年末的8133家,今年上半年全国小贷公司减少336家;相较于2016年6月末的8810家,三年来全国小贷公司共减少1013家。

在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后,将面对不同的监管环境。

小贷公司适用的监管政策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外,2015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曾就《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小贷从业者普遍认为该条例将成为设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有关行政许可的依据。

根据各地方金融办的消息显示,目前司法部与银保监会组成调研组,进行地区调研,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出台。

对平台来说,网贷备案与转型小贷公司两者身份不兼容。北京地区部分平台表示,公司对于转型小贷并不感兴趣,目前仍等待备案政策。但据记者梳理信息可知,北京地区部分平台虽明确表示不会转型小贷公司,但会布局其他金融牌照。

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在多个场合提及“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无论是否转型小贷公司,网贷行业参与机构持牌都将是唯一的生存出路。 

来源: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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