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密集发声 P2P网贷平台加速转型退出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近期,从互金整治办到央行、银保监会,多部门针对网贷平台整治密集发声定调。下一步,网贷平台整治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分类处置引导个别合规机构转型。与此同时,地方清退工作正在加速,多家头部机构也正谋求退出转型。

  胖次超人  ·  2019-11-14 13:26
多部门密集发声 P2P网贷平台加速转型退出 - 金评媒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近期,从互金整治办到央行、银保监会,多部门针对网贷平台整治密集发声定调。下一步,网贷平台整治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分类处置引导个别合规机构转型。与此同时,地方清退工作正在加速,多家头部机构也正谋求退出转型。

整治方向明确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12日的媒体沟通会上表示,网贷平台整治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依法合规的分类处置为主要手段,争取一段时间内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

其中,分类处置要求,对退出机构,要按照时间表,兑付投资者的投资款。对没有接入监管实时监测系统的,限期停止发新标,限期退出市场。而对还在运营的机构,李均锋表示也要按照分类处置的路径引导平稳过渡。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础和一定股东实力的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对于极少数具有较强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

近期,央行、互金整治办等部门也就网贷平台整治方向发声。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近日召开会议明确,要坚持以市场风险出清为目标,继续深入彻底整治,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有计划、分步骤限期停止业务增量。对于未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要限期退出。对于已接入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抓紧核查其按照监管办法和监管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对于不符合金融信息中介定位的机构要尽早劝其退出。此前,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也表示,稳妥有序推进合规网贷机构纳入监管的工作,力争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网贷领域存量风险化解。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期多个监管部门释放的信号来看,加速行业风险出清、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依旧是当前监管的大方向,退出和转型仍是主基调。下一步,绝大多数平台将通过主动清盘、停业退出或转型发展等方式离开网贷行业。“具体来看,转型小贷公司的前提是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础和一定股东实力,但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平台并不具备金融科技技术。”

多地加速清退

在推动出清的监管大方向下,地方也正加速网贷平台的清退进程。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重庆市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对重庆市其他机构开展的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此前,湖南、山东也宣布了相关政策。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该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同时,该省其他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该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业务也一并予以取缔。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表示当前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四川、辽宁、云南、深圳、浙江、湖北、广州等地也相继公示了辖区内网贷机构清退名单,包括自愿退出类、取缔类、失联类等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清退工作的推进,网贷行业也持续“三降”。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末,全国纳入实时监测的在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427家,比2018年末下降59%;借贷余额比2018年末下降49%,出借人次比2018年末下降55%;行业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已连续16个月下降。

保障良性退出

在行业清退过程中,如何保障出借人权益以及平台如何实现良性退出也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张叶霞表示,目前影响平台良性退出因素主要有资产真实性和逃废债两大问题,故如何有效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也是目前行业面临的难点和关注的重点之一。

对此,张叶霞建议存在逃废债现象的平台应积极上报逃废债者的名单,对借款人形成一定的震慑,同时建议监管层建议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方面立法,制定打击恶意逃废债相关法律条款,为平台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对于如何进行合理合法的催收,尽快出台明文规定。另外,对于已出险的平台,监管可进一步增强平台的信息披露,实时或定期更新平台退出进度,另可开通出借人反馈和投诉渠道,由出借人监督和反馈平台实际退出进度,防止平台截留资金,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在地方出台的清退方案中,已经对保障出借人利益做出了一定要求。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公告称,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会议也指出,网贷整治过程中,要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胖次超人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