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征信回应:与各股东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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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日前媒体就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与阿里和腾讯等相关股东方合作关系的相关报道,百行征信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百行征信与各股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布瑞弗美  ·  2019-09-25 10:52
百行征信回应:与各股东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 金评媒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针对日前媒体就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与阿里和腾讯等相关股东方合作关系的相关报道,百行征信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百行征信与各股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上述负责人特别表示,作为市场化机构,百行征信与外部机构(包括股东单位)合作始终坚持市场化主体间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与阿里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上,百行征信围绕市场需求,正在与其就借款人增量信用信息共享进行沟通,并就部分产品合作进行了深度交流,已初步确定了产品形态,为百行征信进一步增加产品种类、提高服务水平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另据该负责人透露,截至2019年8月末,在产品开发上,百行征信已向市场推出个人信用报告、特别关注名单、信息核验平台等3款个人征信产品,另有3款产品将于今年年内陆续推出,还有10余款产品正在设计开发中,已初步具备了市场服务能力。

3款新产品将年内推出 10余款设计开发中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今年“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征信体系是“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除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搭建的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之外,还有市场驱动的征信服务,目前市场有多家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而为了满足互联网金融领域里面的信息共享需求和个人征信的有效供给,人民银行批准了我国首个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百行征信于2018年5月正式揭牌成立。“在金融机构借贷信息已纳入征信系统背景下,百行征信在互联网金融征信建设、征信产品开发、替代数据征信应用、普惠金融等方面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8月末,在产品开发上,百行征信已向市场推出个人信用报告、特别关注名单、信息核验平台等3款个人征信产品,另有3款产品将于今年年内陆续推出,还有10余款产品正在设计开发中,已初步具备了市场服务能力。在数据库建设上,已与1071家机构达成了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意向,其中402家机构完成了接入服务协议签署,200多家机构正在进行数据接入联调测试,165家机构已实现信息共享。已成功接入银联、电信和高法等补充数据源信息。个人征信生产系统已采集借款人数逾7140万,信贷账户数逾1.12亿个。在市场服务上,自2019年5月5日面向机构开放查询服务以来,个人征信产品累计查询量超2300万笔,日查询量超40万笔,且在稳步上升。

与阿里腾讯等正就借款人增量信息共享进行沟通

公开信息显示,百行征信的九大股东分别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考拉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其他8家市场机构股东各持股8%。在百行征信成立后,上述8家市场机构不再直接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而作为百行征信的主要股东,通过百行征信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参与个人征信市场。

针对与股东方的关系,上述负责人表示,百行征信与各股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自成立以来,各股东方在系统建设、产品研发、技术力量(人员)、市场拓展、借贷信息共享等五个方面给予了公司很大支持。创业初期大部分人员来都自股东,目前依然有三成工作人员属股东派遣支持。已推出的三款产品及在研发的产品,都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上与各股东方进行了合作。股东方对百行征信迅速形成服务能力起到了关键作用,并已建立了一套“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百行征信快速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此外,各股东方除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同决定百行征信重大事项外,各股东方专家还积极参与到百行征信业务、技术、产品、研究等重大事项的评审中,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同时,作为市场化机构,百行征信与外部机构(包括股东单位)合作始终坚持市场化主体间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与阿里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上,百行征信围绕市场需求,正在与其就借款人增量信用信息共享进行沟通,并就部分产品合作进行了深度交流,已初步确定了产品形态,为百行征信进一步增加产品种类、提高服务水平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全力完成P2P网贷领域信用信息全覆盖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对此,百行征信有关负责人表示,百行征信目前聚焦于非持牌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近期正在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成立专项团队,与各地人民银行及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紧密联系,加快推进完成在营P2P及已退出P2P存量业务数据采集工作,全力完成P2P网贷领域信用信息全覆盖任务。

业内人士表示,百行征信的成立和运营正是互联网金融整治的重要一环。而P2P接入百行征信将有助于在P2P行业转型和清退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出借人利益。此外,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多头借贷、坏账等风险,加强网贷领域整体风险防范。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与各类新金融机构进行数据共享的同时,百行征信也与部分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等实现个人增量信用信息共享。百行征信与各类大中型金融机构实现增量信用信息共享的面正在逐步拓宽。近期,百行征信还设立了专门部门,以长三角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性统一的小微企业征信平台,力求打造我国新型小微企业征信模式。

上述负责人表示,征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百行征信作为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在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了市场化优势,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迅速完成了公司初创、人员招募、系统建设、产品设计、市场拓展、服务推广等一系列工作,初步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迈出了发展的第一步。同时,作为国内第一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承载着社会各界的期待,任重道远。未来,百行征信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原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构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市场发展模式的总体部署,不断深化与股东单位、相关机构的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各自在数据、产品、技术和场景等方面的优势,构建良性的征信生态圈,联合打造高质量的征信产品,共同构建运行安全、功能完善和覆盖全面的征信市场体系,促进征信系统全覆盖战略目标的实现,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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