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来了 蚂蚁金服等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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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最严金控监管办法的问世,金融业务最后一块“法外之地”将被收编。7月26日,央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疾风实验室  ·  2019-07-29 10:10
最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来了 蚂蚁金服等表态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商报   

随着最严金控监管办法的问世,金融业务最后一块“法外之地”将被收编。7月26日,央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准入标准予以明确限定,监管矛头重点指向了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的金控集团。针对《办法》,5家模拟监管试点中,蚂蚁金服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已经率先回应。此外,北京商报记者在天眼查中搜索发现,目前仍有超过万家公司企业名称中含有“金控”、“金融控股”字样,在分析人士看来,含有此类字样的公司,将在未来迎来一个注销潮。

回应 | 蚂蚁金服、北京金控率先表态

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突出风险主要体现在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办法》发布之前,2018年,央行选取了5家具有代表性的、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而形成的金控公司作为模拟监管试点,分别是: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对于《办法》的下发,蚂蚁金服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已经率先回应。

蚂蚁金服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已经设立独立团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据了解,目前,蚂蚁金服旗下持有的金融牌照包括支付、基金、银行、小贷等。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方面回应称,目前公司正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有序推进金控集团试点工作。包括积极打造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重点的金融综合控股平台。在传统的银行、证券板块之外,积极筹划拓展保险、基金相关业务,迅速组建设立北京市融资担保投资集团,积极推进北京资产管理公司筹设,加快多元化产业基金布局。下一步,北京金控集团将通过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构建集团风险全视图,建立全面、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穿透式”集团风险管控体系,确保各项风控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此外,截至记者发稿,其余3家试点机构暂未做出回应。

退潮 | 民营金控收缩

近年来,众多的民营资本纷纷谋局金控集团,进行资本逐利。但在监管空白期,风险隐患也逐步暴露。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业扩张,存在监管真空,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主要表现为:一是风险隔离机制缺失,金融业风险和实业风险交叉传递。二是部分企业控制关系或受益关系复杂,风险隐蔽性强。三是缺少整体资本约束,部分集团整体缺乏能够抵御风险的真实资本。四是部分企业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损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

《办法》规定,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资产门槛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股权都归于该公司下,以保持清晰透明的金融股权架构,有效隔离金融风险和实体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18年11月2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将金融控股集团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在开展本行业主营业务的同时,投资或设立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形成综合化金融集团,比如平安集团。这类金融控股集团仍然由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证监会和银保监会)监管。分析人士指出,这类公司由于一直都处于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下,多实行并表管理,发展相对规范。

另一类是,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分为大型企业集团(如中信集团)、地方金控集团(如北京金控集团)、央企金控集团(如招商局)、民营金控集团(如海航集团)以及互联网金控集团(如阿里巴巴、腾讯)5种。此类金融控股公司是本次《办法》主要监管对象。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金控公司旗下金融牌照众多,业务种类多,股权结构复杂、关联交易风险高,而且金融公司往往规模大、牵涉广,一旦发生风险,造成的影响也是连锁性的,特别是非金融企业形成的金控集团,比如海航系等。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指出,近年来,随着政策趋严,海航系、联想系、复星系、安邦系等民营金融28大族系的金融版图将呈现出转让股权、处置牌照或淡化企业金融属性的趋势。

超万家 | 企业名称含“金控”字样

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久处于真空地带,从业者鱼龙混杂,多有打着“金控”旗号从事非金融业务者混迹其中。

《办法》将市场准入作为防控风险的第一道门槛,规定金融控股公司是专门从事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和管理的企业,不得从事非金融业务,以严格隔离金融板块与实业板块,有效防止风险交叉传染。此外,未经央行批准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不得注册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名称中也不得使用“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等字样。

同时,《办法》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所控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总和的50%。

7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天眼查中搜索发现,有15563家公司企业名称中含“金控”字样。其中有15449家注册资本少于50亿元人民币。有3580家公司企业名称中含有“金融控股”字样,有3501家公司注册资本少于50亿元。

在含有“金控”字样的企业行业分类中,仅有1658家企业所属行业为金融业,此外,很多公司并非从事金融业务,例如有135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60家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24家属于批发零售业,32家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

孙海波指出,“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属于特有字样,未取得央行的许可不得使用,含有此类字样的公司,将在未来迎来一个注销潮,毕竟绝大部分公司都难以满足央行设定的准入条件。

于百程表示,《办法》对金控公司的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来源、业务范畴、关联交易都做了明确规定,未来将会杜绝金控公司的乱象,明显降低关联风险。《办法》也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接下来能看到,不符合要求的金控集团将进行股权整合、业务剥离和整改,直到达标,部分难以持续经营、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金控集团将依法退出。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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