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传备案风声,网贷行业的曙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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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网贷试点方案,业内人士表示其整体要求趋严,执行也仍存困难,但该文件对于行业来说总体利好,将会加快从业机构优胜劣汰,进一步化解行业风险。

特邀作者     时代财经 原创  ·  2019-04-15 15:30
再传备案风声,网贷行业的曙光来了? - 金评媒
作者: 时代财经   

文/时代财经    唐汪凯

再三延期的“网贷备案”,因为一份未经证实的文件,成为行业热议话题。近日,一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下称《网贷备案方案》)的文件在网上曝光,文件内容涉及监管部门对于P2P平台合规运营的最新要求,以及对备案时间点的最新安排。

不过该文件尚未得到有关部门证实,平台方也表示还未收到相关通知。针对文件内容,业内人士表示其整体要求趋严,执行也仍存困难,但该文件对于行业来说总体利好,将会加快从业机构优胜劣汰,进一步化解行业风险。

备案“靴子落地”?

根据《网贷备案方案》披露的内容显示,对于备案时间点,监管方面的计划是争取于2019年下半年开展部分省(市)的试点备案工作,力争于2019年末取得初步成效,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事实上,自2016年原银监会首次提及网贷备案,再到2018年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当年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辖区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网贷备案工作一次次被提起,又一次次被延期。

对于上述试点方案披露的最新备案计划,此次又能否如期完成?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经过几轮整改,大部分头部网贷平台业务已基本符合监管要求,如果备案政策不再变动的话,预计会有大量的网贷平台会在2020年底实现备案,部分不合规的平台会被清退。

对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网贷备案方案》创新性的提出了按经营区域划分机构类别的管理办法。文件内容显示,未来网贷机构将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是指网贷机构经营地、新增出借人、借款人须同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区域,且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管;全国经营机构是指任一出借人或借款人、机构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省级区域,此类机构经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当地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分支行审核,共同提出备案意见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评估后,由网贷机构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并负责日常监管。

除了网贷机构类别划分外,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出借人出借资金限额也首次出现在试点方案之中。方案要求网贷机构应当以明确方式对出借人进行投资者风险教育,并设定自然人出借人限额。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不过,尽管上述新监管办法非常新颖,但在执行层面或存在困难。“在规范网贷机构创新业务发展和加强网贷机构投资者保护方面,备案方案的要求脱离市场实际,现有的备案方案可能导致备案试点的平台在可持续经营上产生问题,行业最终陷入“完成了备案,但也无法存活”的窘境,因此,执行层面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王诗强称。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披露的试点方案中,此前一度遭到禁止的“风险金制度”却被监管重启。试点方案要求,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3%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按撮合业务余额1%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全国经营机构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6%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按撮合业务余额3%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

风险金制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会扩大网贷平台的运营成本,恐加重运营负担。王诗强对此表示,备案方案要求网贷平台风险备用金和风险补偿金合计最高需要缴纳9%,与原来无杠杆要求相比,此次规定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相差无几,远高于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足以保证网贷机构业务的持续开展。

“此外,监管对注册资本、风险备用金、风险补偿金、区域经营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门槛大幅度提高,一些实力较弱的机构、以及一些不法分子将会被清退,有利于净化行业空气,恢复出借人投资信心。”王诗强补充说。

“方案”总体利好

《网贷备案方案》一经流出,便引起了业内的广泛讨论,但据时代财经向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多家P2P机构了解,目前尚未有平台收到上述文件,各机构目前仍在按照此前备案要求开展工作。

民贷天下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2016年《暂行办法》颁布之时,民贷天下就已成立合规小组,负责平台合规整改工作。2018年4月,已根据广东省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合规整改、接受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三方机构的进场审查,上报了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2018年10月,向属地金融局提交了自查报告,并按照监管要求,逐步完成自律检查、行政核查与检查工作。平台目前仍在与监管保持密切沟通,为通过备案做准备。

《网贷备案方案》何时下发,网贷机构又是否需要按方案要求做好备案准备工作?皖江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财鸟咨询联合创始人潘瑾健对时代财经表示,文件目前官方还没有正式公布,真实性尚不能确定,但从反映的监管思路,相比以前的108条的备案细则,取消了很多形式条款。对于平台来说,个人建议大部分平台应该准备做好清退工作,尽量把出借人的损失降到更低,剩下的少部分平台可以等待方案正式公布。

民贷天下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尽管暂未收到相关文件,但会针对网传文件进行公司内部讨论,为合规备案工作做准备。

对于《网贷备案方案》之于行业的影响,相关采访对象都表达了较为积极的态度:总体利好。“假如备案试点方案真如网传文件一样,那便加速了网贷行业的出清速度,有望备案的平台按照监管要求查漏补缺,备案无望的平台则良性退出。不断优胜劣汰,这也说明了网贷行业作为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国家在积极引导行业的正向发展。只要网贷平台坚持合法合规运营、坚决不踩监管红线,未来的网贷行业一定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民贷天下相关负责人称。

潘瑾健认为,这次曝光出来的方案,已经更加接近这个行业风险的实质。那些自身资金不充足、实力不允许、能力不专业的团队就不应该进入网贷行业。如果这个方案2013年能够推出,执行高的准入门槛,今天这个行业可能会发展地更好,不会有“爆雷潮”,很多创业者也不会锒铛入狱,很多互联网精英也不会折戟沉沙。“P2P离钱太近,离欲望和地狱也很近,如果没有监管,这个行业终将走向泡沫破灭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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