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一客户经理骗贷近4亿 炒股巨亏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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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裁判文书网公开一份《王爱萍、苟天亮贷款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王爱萍因贷款诈骗罪被判14年。另外一位涉案人物——为王爱萍骗贷提供空壳公司的苟天亮获刑9年有期徒刑。

  胖次超人  ·  2019-03-29 12:40
工行一客户经理骗贷近4亿 炒股巨亏2000万! - 金评媒
来源: 中国基金报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张判决书,公布了一起银行客户经理骗贷的案件。被告之一王爱萍伪造贷款资料累计骗取贷款27笔,金额高达3.94亿元人民币,贷款主要资金用于炒股、炒贵金属、赌博、买豪车等方面。截至案发,王爱萍仍有8780万未归还,部分贷款被其用于炒股,且亏损2000万。一审判决,王爱萍因贷款诈骗罪被判14年。另外一位涉案人物——为王爱萍骗贷提供空壳公司的苟天亮获刑9年有期徒刑。

工行客户经理用空壳公司骗贷近4亿

今天,裁判文书网公开一份《王爱萍、苟天亮贷款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将一宗骗贷案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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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角王爱萍是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分行法人金融业务部客户经理,他对自己分管的客户贷款资料、项目评估资料、抵(质)押物(权)及其他资料,有收集、系统录入及报送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的职责。另一位关键人物苟天亮系大竹县云帆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竹县光亮商贸责任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竹县天府鹏辉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所有人,此三家公司均系空壳公司,没有实际经营行为。故事要从5年多以前说起。2013年底,王爱萍、苟天亮经他人介绍相识,苟天亮想通过王爱萍以房产抵押方式在工商银行申请贷款未果。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苟天亮叫王爱萍以大竹县光亮商贸公司的名义帮自己向工行达州分行申请贷款,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原件交给王爱萍。2014年6月23日,王爱萍以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虚构贷款用途和利用虚假的购销合同,采取不正当手段进入银行相关人员、领导贷款审核、审批系统通过贷款申请,以大竹县光亮商贸公司名义贷款1080万元,但没有给苟天亮,而是被自己用于炒股、投资期货交易后亏损。王爱萍在供述中称,当时其炒贵金属和打牌输了,借来临时周转的,但是后面其搞期货、炒股、赌球这些,亏损愈来愈大,就根本没有办法偿还了。后来,为了偿还此笔贷款和满足其他开支,王爱萍继续伪造贷款资料,以他人所有的公司的名义申请贷款,并用偷窥到的密码进入贷款审批系统,冒充领导审批贷款。苟天亮后又将大竹县天府鹏辉商贸有限公司、大竹县云帆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公司资料原件交给王爱萍用于骗贷。期间,2015年5月左右,王爱萍给苟天亮称以大竹县光亮商贸公司名义申请到贷款1000万元,在扣除苟天亮在王爱萍处的借款200余万元和贷款利息后,王爱萍给付被告人苟天亮贷款728.005万元。之后苟天亮又向王爱萍借款400万元。到2016年8月30日案发时,王爱萍采用前述方式,用苟天亮旗下的三家空壳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华望塑料公司的名义贷款共计27次,总金额3.9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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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共计8780万元仍未归还

一审判决书显示,至案发,王爱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正常归还贷款3.06亿元。此外,王爱萍以大竹县光亮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名义所骗最后一笔贷款2800万元、以大竹县云帆商贸有限公司名义所骗最后一笔贷款2990万元、以达州市通川区华望塑料有限公司名义所骗最后一笔贷款2990万元,合计是8860万元,但是其在投案前,银行系统从光亮公司账上扣除了80万元贷款本金,所以实际未偿还金额是8780万元。未归还的贷款中,除去以贷款的名义给被告人苟天亮1000万元、帮案外三家公司还贷款本息共计2805.16万元外,其余的被王爱萍用于赌博、炒股、购买高档进口轿车等支出。具体来看,被告人王爱萍骗取的贷款8780万元,用于支付骗贷资金利息及费用510.58万元;为了防止骗贷行为暴露,代达州市环达利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还贷款本息1364.91万元、代达州市天盟塑料有限公司还贷款本息1263.05万元、代达州市兰鑫食品有限公司还贷款本息177.20万元,共计2805.16万元;给付被告人苟天亮贷款1000万元、借款400万元;其余贷款被其用于赌博、炒股、炒原油、炒贵金属、购买高档进口轿车等挥霍一空,至今无力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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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天亮也将从王爱萍处获得的728.005万元贷款与400万元借款挥霍一空。苟天亮将上述款项没有用于公司经营,而是用于炒股、炒原油、偿还个人债务、购买商铺等挥霍一空,至今无力归还。按照苟天亮的供述,这笔贷款一是用于炒股、二是炒原油。2015年9月份的时候,因为股市不景气加之亏损280万左右,其就将股市剩余的资金提出来用于炒原油,其炒原油是在网上开的户,没有书面凭据。炒了大约有十多天的样子,就亏损了大约170万元,其就没有炒了,将剩余资金提出来后,自己消费使用了一部分,还其之前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大概几十万元,具体金额其记不清楚了,以银行的流水为准。按照公诉机关指控,苟天亮投资证券市场亏损245万元、炒期货亏损175.72万元,其余用于还债、为他人购房等开支。

4000万骗贷款炒股亏一半

根据王爱萍的供述,其从工商银行贷款的资金去向是:

1、炒贵金属,以雷某的名义在重庆工行办理的银行卡在一个平台投入资金约1200万元,撤出资金后亏了约400余万元;

2、华西、西藏证券投入累计4000余万元,后撤出股市约亏2000余万元;

3、赌博(赌球、百家乐)、打麻将2000元底,64000元封顶,庄家带马翻番,共计输1600多万元;

4、代达州市天盟塑料公司、达州兰鑫食品公司、达州市环达利废旧塑料回收还贷付息,约2700多万元;

5、苟天亮陆续拿走1500余万元;

6、银行扣贷款利息,具体数额不清楚,以银行记录为准;

7、自己的建行卡还有50万元,周涛借款80万元。王爱萍表示,通过第一次贷款炒期货和部分进入股市亏损以后,他就和苟天亮商量通过继续贷款的方式,将贷款资金用于炒股,因为股市的利润比较大,回收也快,当时他们就想通过这种方式挣钱,然后将资金用于填补上一次贷款的缺口。彼时他们商量的就是继续由苟天亮找一家公司来办理质押贷款,苟天亮就找的大竹县天府鹏辉商贸有限公司来进行质押贷款。贷款的主要资金还是进入到股市、炒贵金属、赌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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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犯贷款诈骗罪分别获刑14年、9年

王爱萍与苟天亮的骗贷案是如何东窗事发的?2016年8月30日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检查贷款业务时,发现王爱萍经办的质押贷款资料存疑而案发。当日,王爱萍主动到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同年9月1日苟天亮主动到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2017年9月14日、2018年3月21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爱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贷款87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至今未归还;其中,苟天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金额10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至今未归还,二人行为均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金融机构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决如下:一、王爱萍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二、苟天亮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三、对冻结在案的赃款和查封扣押的物品,依法处理后,用于退赔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四、对未追回的被骗贷款,责令王爱萍、苟天亮以各自的参与数额为限予以退赔,返还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来源: 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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