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三种货币形态? | 徐明星谈
【摘要】货币发展史与世界文明史同步而行。伴随人类社会经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及信息时代,在金属冶造、造纸术、印刷术

货币发展史与世界文明史同步而行。伴随人类社会经历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及信息时代,在金属冶造、造纸术、印刷术、电子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等的支持下,货币形态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和电子货币几个阶段,而数字货币的产生是货币形态不断演进的产物,是新技术革命和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徐明星看来,“货币似乎是一个非常熟悉但是又不那么确切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的货币形态是不一样的,从贝壳等实物货币,到金银等贵金属材料制成的金属货币主要完成了货币形态标准化的演进,金属货币再到纸币则重点在于货币在存储便利性方面的提升。”
随着技术的进步与发展,货币的形式也逐渐多样化,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数字货币越来越多的概念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它们区别和联系会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指通过硬件设备或者电脑网络完成支付的储存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也就是依靠电子设备网络实现储存和支付功能的货币,那么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也包含在电子货币的范畴中。
徐明星说:“我们现在经常提及的电子货币,实质上是狭义的电子货币,也就是国家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形式,与我们所拥有的现钞以及银行存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实际上,我们的信用卡、储蓄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上的数据都是我们所拥有的电子货币,我们通过转移一部分自己账户内的电子货币到对方的账户来完成交易。可以说,电子货币具有完整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即可以衡量任何商品的价值、可以购买任何商品。
虚拟货币,可以理解为虚拟货币是互联网游戏、互联网社区发展的产物。最典型的就是游戏币。在不同的社区网站内,用于购买本网站服务的专属货币也被称为虚拟货币,比如腾讯公司的Q币,可以用来购买QQ秀等服务。
徐明星认为,虚拟货币可以简单理解为是一些虚拟世界中流通的货币。这些虚拟货币往往可以通过完成虚拟世界的任务,或者用现实的法币购买获得。虚拟货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基本不具备任何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
而数字货币的概念较为复杂,可以简单化将其等同于加密数字货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陆续有国外专家开始研究加密货币,他们称之为电子现金系统。
数字货币的核心特点在于,能够实现类似现金的匿名的点对点支付,而其作为货币体系的一次重要突破的背后的意义在于,第一,它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点对点支付,极大的提高了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效率。第二,它的发行和运行完全依靠计算机程序自动实现,且总量恒定。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于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是否是货币有很大的争议。在徐明星看来:“这样的争议意义不大。”
徐明星表示,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一定不具备法币职能,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国监管层早在2013年就发布了《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他认为,之所以称呼比特币为数字货币,核心在于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类似货币的流通、交易媒介的价值。现阶段的比特币,价格涨幅波动大,显然不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而是资本属性大于货币属性,更适合比特币的称呼应该是数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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