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局:未经许可不得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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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

  小小财经  ·  2018-09-30 17:56
北京市金融局:未经许可不得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 - 金评媒
来源: 金评媒   

金评媒消息 9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其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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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金评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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