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互金披露服务平台登记合同9431万份环比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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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金协会已逐步建成较为完整的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体系,具备了宏观和微观监测相结合的能力,行业基础设施和专业优势明显。

  爱财经  ·  2018-09-14 10:33
8月份互金披露服务平台登记合同9431万份环比增11% - 金评媒
来源: 证券日报   

昨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微信公众号发文,指出要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披露平台“)作用,扎实做好P2P网络借贷的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上述文章透露了8月份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登记合同情况:互金协会表示,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前期已制定发布《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借贷合同要素》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产品登记相关工作,利用登记披露平台逐笔登记接入机构所撮合的借贷合同,为配合监管部门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基础依据。截至2018年8月末,共有66家机构接入登记披露平台,较7月末新增19家,累计登记合同9431万份,较7月末增加了931万份,环比增长11%,涉及金额1160亿元,较7月末增加了176亿元,环比增长18%,涉及借款人数360万人,较7月末增加了53万人,环比增长17%。

此外,互金协会按照网贷会员机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对外通告了2018年7月份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上披露信息的情况。通告显示,共有103家会员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18年7月的运营信息,其中贷款余额合计6555亿元,累计交易总额38409亿元,累计服务出借人数3697万人,累计服务借款人数9427万人。

另外,《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昨日互金协会披露的关于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网络借贷类机构7月信息披露情况的通告统计,除7月运营信息外,在平台的应披露项之中,所有119家机构都披露了从业机构信息,但接入机构中仍有16家未披露2017年的财报信息,92家机构未披露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91家机构未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且信息披露情况有比较明显的两极分化趋势:有18家机构所有应披露项均进行了披露,有1家机构在应披露项中仅披露了从业机构信息。

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互金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登记披露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接入机构增强合规披露意识,提高定期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有分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金协会已逐步建成较为完整的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体系,具备了宏观和微观监测相结合的能力,行业基础设施和专业优势明显。目前,网贷行业的信披质量已较登记披露平台上线前改善许多。

事实上,自互金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以来,网贷机构信息披露有据可依,部分第三方机构也开开始根据该标准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评级。如零壹财经根据该标准发布《8月150家P2P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排行榜》显示:共85家平台(56.7%)披露80%以上的信息,绝大多数平台(88%)披露了60%以上的信息。 并提出,平台运营信息披露较为完整,项目信息中,征信报告和借款主体的平台逾期情况及其他平台的借贷情况披露较差,仅六成平台披露了相关信息;贷后跟踪情况披露较差。

此前,互金协会也对外表示已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监测体系,具备了宏观和微观监测相结合的能力。互金协会综合运用掌握的统计监测、登记披露、信息共享、举报等数据,不断加强网贷机构违法经营活动、个人借贷信用等风险源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平台底数和风险程度。

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丰富完善登记披露平台功能,切实履行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职责,为后续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项标准的网贷机构接入登记披露平台夯实基础。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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