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入局消费金融 中信消费金融获批

首页 > 公司 >正文

【摘要】相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机构股东,信托公司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均有较大优势,资金募集能力较强,可以在资金端和其他机构开展合作。

  财经360  ·  2018-09-14 09:20
信托公司入局消费金融 中信消费金融获批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商报 崔启斌 宋亦桐    

除银行系、电商系等派别外,消费金融行业又迎来信托系这一新玩家。9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期,由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与金蝶国际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消费金融”)已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

据了解,中信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为3亿元,由中信集团持股35.1%,中信信托持股34.9%,金蝶国际持股30%。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相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机构股东,信托公司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均有较大的优势,资金募集能力较强,但此次中信消费金融3亿元的注册资本仅达到监管要求的门槛,在业务规模方面会受到监管限制,不利于大规模展业。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有24家公司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其中银行参股或控股的共有19家,是绝对的“主力军”。其余有上市公司、企业等参与设立,而此次的中信消费金融主要是由中信集团联合旗下中信信托发起设立。

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透露,早在一个多月之前,中信消费金融就已经通过监管审核,这也是第一家以信托行业为主导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就信托行业而言,消费金融与消费信托属于服务信托本源的业务,而且消费金融的功能性更强,此次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对中信信托来说也是新的尝试。”上述负责人说道。

对于信托机构“试水”消费金融领域,普益标准研究员夏雨分析认为,相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机构股东,信托公司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均有较大优势,资金募集能力较强,可以在资金端和其他机构开展合作;资产端因为横跨多个领域,积累了更多的资源,能够将这些资源嫁接到消费金融子公司上,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也是信托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的途径。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中信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仅为3亿元,这与其他消费金融公司动辄十几亿的注册资金来比属于末尾,夏雨进一步指出,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明确,“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出资人的,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中信消费金融3亿元的注册资本仅到达监管要求的门槛,在业务规模方面会受到监管限制,不利于大规模展业。

上述中信信托负责人也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来说,未来主要是资本的使用效率 ,并不是注资越多就越好,我们目前也在探索和尝试阶段”。

夏雨同时强调,虽然注册资本会限制业务的开展,但这仅是以较低成本来进行试探,如果消费金融公司运营成果理想,三个主要出资人势必会增资扩股。

来源: 北京商报 崔启斌 宋亦桐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财经360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