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未来应建立合格的P2P投资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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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P2P的投资者是风险自担,正因为这样,P2P的投资者也就是直接融资的投资者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当然同时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莉莉财经  ·  2018-09-03 09:28
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未来应建立合格的P2P投资者制度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商报 崔启斌 宋亦桐    

9月2日,在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表示,P2P的金融本质是直接融资不是间接融资,在现在这样一个刚性兑付比较严重的信用环境下,P2P面对的借款人显然是风险比较高的一类借款人,未来的P2P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

在谈及对P2P功能定位和P2P监管的看法时,纪敏表示,P2P的本质它的金融本质是直接融资不是间接融资,它不是银行,不是信用中介,这个基本的界限是清楚的。所谓信用中介关键就是说主体是要承担信用风险的。所谓信息中介或者其它类似贷款的服务中介,本身是不承担信用风险的,它是有着基本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会因为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而发生改变。

纪敏认为,P2P不是自身承担风险的信用中介,相应来讲,它实际是把借款人的债务通过他自身的数字化的手段也好或者其它手段也好,通过他的专业能力把它销售给投资者。P2P的投资者是风险自担,正因为这样,P2P的投资者也就是直接融资的投资者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当然同时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纪敏还表示,未来的P2P的投资者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美国,很多面向机构投资人来出售P2P的资产、证券也好,还是说英国的P2P的会员,注册会员投资人有适当的投资门槛包括其它的一些要求。在现在这样一个实际上刚性兑付比较严重的信用环境下面,P2P面对的借款人显然是风险比较高的一类借款人,我觉得合格的投资者制度的建立是很关键的。”纪敏说道。

纪敏还指出,在监管上,既然P2P的本质是直接金融、直接融资,所以监管核心是要看一些资本市场的一些监管的制度对于这个P2P是更合适。“比如我刚才强调合格投资人制度,是不是就是说可以有一部分的资产逐渐能够提高到机构投资者占比,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银行可以去买P2P的资产,银行有更强的风险识别和定价的能力。当然也包括各类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纪敏如是说。


来源: 北京商报 崔启斌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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