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1月成交创新低 合规备案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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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随着期限的临近,有平台表示已经做好合规准备,正积极等待下一步的监管要求和备案安排。

  财经360  ·  2018-02-02 09:51
网贷1月成交创新低 合规备案加速推进 - 金评媒
来源: 金融时报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随着期限的临近,有平台表示已经做好合规准备,正积极等待下一步的监管要求和备案安排。

网贷之家1月月报显示,2018年1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2081.99亿元,环比2017年12月下降7.39%,创了近11个月成交量的新低。与成交数量下降相伴随的是,网贷备案期限日益临近,网贷平台的合规备案进程以及行业未来走向受到诸多关注。

平台数量及成交量双双下降

从各省市P2P网贷的成交情况来看,进入统计的30个省市中,1月只有7个省市的P2P网贷成交量出现上升,成交量排名全国前三位的是北京、广东、上海,1月的成交量分别为667.97亿元、452.38亿元、363.94亿元。1月有23个地区的成交量出现了环比下降,其中青海、重庆、新疆等15个地区下降幅度超过10%。1月上海延续了近期环比下降的趋势,但下降速度有所趋缓,环比下降4.39%,北京本月环比下降6.79%,广东环比下降幅度明显,高达13.91%。

分析认为,随着《关于做好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的下发以及各地平台验收整改细则的出台,有些平台部分项目暂停发标或下线,是导致本月成交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从平台数量来看,截至2018年1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906家,相比2017年12月底减少了25家。据不完全统计,1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73家,其中问题平台24家(跑路5家、提现困难18家、经侦介入1家),停业平台48家、转型平台1家。从贷款余额来看,截至2018年1月底, 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至12493.9亿元,环比2017年12月底增加了2.03%。

网贷之家认为,虽然P2P网贷成交量在1月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但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增长速度却有小幅增长,主要原因在于资金大多流入平均借款期限较长的平台,没有影响网贷行业贷款余额稳步上升的态势。

合规整改是当前重点

当前,除了网贷行业监管“1+3”体系(即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北上广深、浙江、厦门、福建、江苏、江西等地都相继出台了网贷备案的实施细则。而就平台而言,有些平台就备案及合规进展对投资者进行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流,大部分平台则是默默整改。

合规备案难在哪?各机构的问题都不太一样。按照监管要求,校园贷、首付贷、现金贷或都是不可触碰的备案红线;此外,自融或变相自融、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代销其他理财产品、物理场所推介项目、期限错配、保本保息、股权众筹、股票配资等也是需要整改和规避的内容。

深圳平台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认为合规备案有几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存量资产的处置;第二是合规资产的开发;第三是银行存管;第四是信息披露;第五是ICP金融资质,包括公安部三级等级保护。“这几个条件对红岭创投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存量资产的处置,原有的银行存管一直进展不快的原因也主要是存量资产的处置。”周世平在日前银行存管及合规备案进展说明会上坦言。因此,清理超标存量资产的同时,开发合规资产也是当务之急。周世平称红岭创投已经有针对性地开发了多种小额分散的合规产品,将尽快推向市场。

良好信披或成备案先决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随着期限的临近,有平台表示已经做好合规准备,正积极等待下一步的监管要求和备案安排。

从现有统计数据来看,网贷行业“三个指引”中,完成度最高的为银行存管,已有超过600家平台完成了正式的存管上线;相对来看,平台备案的完成度最低。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目前,仅有厦门市金融办对所辖的5家平台进行了拟备案公示。另据融360网贷评级组预计,从全国来看,预计能够拿到首批备案的平台将不超过400家。目前,北京有500多家平台拿到备案整改通知书,预计首批备案在100家以内,预计上海首批备案平台不超过100家,深圳首批在30家左右,杭州首批备案平台在30家以内。

网贷之家研究员苏筱芮针对网贷平台信息披露作了个排行,根据本次信息披露排行,在厦门市金融办公示的5家备案平台中,已开业的4家P2P平台均取得优良成绩,尤其在运营信息评分中,4家平台均获得了17分满分。根据工商查询,这4家平台的股东均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虽已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未正式上线。苏筱芮认为,信息披露作为“1+3”合规进程中连接银行存管与备案的桥梁,由于其文件颁布时间相对较晚,目前还存在较大改进空间。但从首批备案的平台案例观察,良好的信息披露将成为平台进行备案的先决条件之一。未来,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标监管作出不懈努力的平台将会率先获取备案公示的入场券。

(编辑:杨少康)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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