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备案的工商变更,各地实操有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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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各地的网贷备案细则意见稿可以看到,有关“工商变更登记”这块的细则并不细。那么平台在实操中,该何去何从?

  予财宝凌霄 原创  ·  2018-01-15 17:34
网贷机构备案的工商变更,各地实操有啥不同? - 金评媒
作者: 予财宝凌霄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从各地的网贷备案细则意见稿可以看到,有关“工商变更登记”这块的细则并不细。那么平台在实操中,该何去何从?

如今整改验收、备案登记是各家网贷平台的首要任务,大家积极性都挺高。

多地也根据824办法和银监会备案指引出台了地方版的网贷备案细则征求意见稿,比如厦门、广东、北京、深圳、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广西等。

根据各地已公布的意见稿整理显示,各地关于“工商变更登记”这个小细节上有不同的规定,并且多地关于这个变更的流程描述都比较空泛。

从各地的网贷备案细则意见稿可以看到,有关“工商变更登记”这块的细则并不细,但是作为平台在落实这些工作时,却因缺乏真正“细则”而无所适从。

根据各地现有的文件,我将他们在实操方面的情况,分为三类:

1.北京类:是“认定整改合规后”修改

根据2017年7月7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其官网发布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六条提到“认定整改合规后,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从这份征求意见稿看,北京对“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明确的,这项工作的定位是清晰的,是验收合规后修改,然后再申请备案。

2.深圳类:是“整改验收合规前”修改

根据2017年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公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七条提到“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完成对照整改并经市金融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备案登记。”

另外,根据《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148项细则,其中第3项细则是”经营范围不符“,具体是“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以上两个资料的证实,深圳是将“工商变更登记”作为整改项目进行的,所以这个流程也是明确的,这项工作的定位也是清晰的。

3.笼统类:大方向是明确的

目前已知的有福建、浙江、江苏、广东、广西这些地方先后出台整改验收或备案登记有关的征求意见稿。

福建、浙江、江苏、广东、广西这几个地方的备案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工商变更登记”这项工作,描述比较笼统,类似“已存续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这只能说大方向是明确的。

大方向是有了,但是在实操中,却发现落实工作就不是那么简单。

关于“工商变更登记“,跟这边的工商部门沟通的结果是,目前关于这一块的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坊间有流传,广东这边是备案完成之后,拿着备案证明再去工商局申请变更。这样一来,目前广东就跟其他地方不一样了,但这只是坊间流传未获证实。

4. 留给网贷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根据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场检查内容中有准入资格情况检查,其中有“查阅工商营业执照查看经营范围中是否具有网贷信息中介业务”。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流程没有明确,如备案前,现场检查怎么整呢?如备案后,营业执照应该都有“网贷信息中介”,这个还需要检查吗?

广州监管部门在去年12月15日召开的广州互金机构高管第七期培训,会上提出“原则上明年2月29日前要完成整改工作”。如此以来,关于“工商变更登记”到底是如深圳在整改验收前,还是像北京在整改验收后,或者是坊间流传的备案登记后呢?目前没有明确,但是留给平台的时间不多了。

当然,目前包括广东在内的各地,备案细则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还没发布。作为平台希望相关的“细则”能够更细,流程更明确,工作定位清晰一点,备案工作组内协调能更有效率。

(编辑:郑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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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财宝凌霄

予财宝创始人、CEO,专注于金融业12年,对多业态类金融公司运营有独特的见解及实操经验,致力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运营。担任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副会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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