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警惕虚拟货币等以传销为手段的互联网欺诈行为
【摘要】工商局表示,此类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此外,参与传销也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工商局表示,此类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此外,参与传销也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12月11日,工商局发布公告称,近期,以传销形式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频发。部分组织和个人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网络游戏的名义,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
工商局表示,此类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此外,参与传销也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另外,此类主体普遍未取得合法经营或者故意掩盖其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普遍采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公众;普遍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吸收、返回参与群众资金。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跑路”情况,参与群众很难追回资金。
工商局指出,根据《刑法》《网络安全法》《禁止传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平台、支付结算、通讯传输、广告推广、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便利实施条件。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对此,工商局提醒称,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相关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本质,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发现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可根据具体情况向金融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编辑:杨少康)
来源: 北京商报 岳品瑜 张弛

财经360



- 情报 | 苏宁易购回应被申请破产;美联英语陷入破产风波;罗永浩创业公司细红线完成天使轮融资
- 情报 | 威马汽车否认破产传闻;分析师称iPhone明年将输给华为;特斯拉Autopilot系统安全数据报告缺失近一年
- 情报 | 腾讯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广汽菲克破产4S店已无售后;法拉第未来宣布达成1.35亿美元融资
- 情报 | 腾讯市值重回世界前十;小米汽车实车曝光;天府可乐因破产传闻销量暴增
- 情报 | 小红书福利社店铺宣布将停售;启明创投回应“信息套取”;2024款小鹏G9定档9月19日上市
- 情报 | 中国恒大香港清盘聆讯再延期;蔚来正式获得独立造车资质;广汽本田回应「裁员900人」
- 情报 | 字节跳动已开启裁员;小米注销网络小贷牌照;富途控股推迟港交所上市
- 情报 | 网易知识公路宣布停止运营;广汽三菱停产裁员;京东推出言犀大模型
- 情报 | 威马汽车年亏损82亿元远超“蔚小理”;乐视经典商标Le将被拍卖;福特因车标短缺致使车辆无法正常交付
- 情报 | 银保监会约谈前海人寿实控人姚振华;跨境电商Shein最快2024年在美IPO;女子称买9本书全盗版起诉当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