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市场生变 无风险收益产品时代或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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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导意见》对刚性兑付作出了明确定义。业内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打破刚性兑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企业新闻  ·  2017-11-25 11:00
银行理财市场生变 无风险收益产品时代或终结 - 金评媒
来源: 金融时报 杜冰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指导意见》对刚性兑付作出了明确定义。业内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打破刚性兑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约束以及强化资本和准备金计提等多个方面对金融机构资管业务提出了相应要求,延续了"降杠杆、去刚兑、挤泡沫、防风险"的政策监管思路,监管内容整体上符合市场预期。”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业内专家认为,《指导意见》将对银行理财等资管业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在规范资金池运作和提倡净值化管理的要求下,打破刚性兑付迈出实质性步伐,银行理财无风险收益产品时代面临终结,而银行理财规模亦或面临下降;与此同时,加强资本约束、消除套利空间的监管思路,或提高银行资管业务运营成本。而从长远来看,这些新规将有利于引导银行业增强主动管理能力,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长期良性发展。

明确净值化管理模式 打破刚性兑付迈出实质性步伐

《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与此同时,《指导意见》对刚性兑付作出了明确定义。业内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打破刚性兑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以往,通过承诺保本保收益、滚动发行等,资管业务违背"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质,刚性兑付普遍存在。刚性兑付表现在投资者获得保证收益,而风险主要由金融机构管理人承担,扭曲了资管产品风险、收益相一致的原则。”徐承远表示,以净值化管理模式替代之前的预期收益率模式,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产品净值,即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能够实现投资收益与风险的一致性,释放金融机构管理人的风险。

具体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非保本理财,虽然在定义上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代客理财产品,但在实际运行中仍按照成本计价法操作,和保本理财一样具有刚性兑付特征。理财产品客户以稳健型投资者为主,其目的在于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刚性兑付的存在也制约着银行机构主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业内专家认为,采用净值法计价,一方面,将导致理财收益率随着市场行情变化而波动,银行理财作为无风险收益产品的时代结束;另一方面,将使得原先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从银行机构真正转移至投资者,也有利于释放积聚于银行体系的风险。

消除多层嵌套链条 银行理财规模或下降

有专家分析认为,《指导意见》中提高分级产品设计标准、规范资产投向、统一负债等要求,是对之前“去杠杆”的监管政策作出的系统归纳,将有利于进一步限制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间和降低金融机构杠杆水平。

“《指导意见》对前期各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了综合和细化,其中,禁止高资产负债率企业购买资管产品、禁止持有人以资管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是新提出的防止资金空转的监管要求。”徐承远表示。

其中,“消除多层嵌套”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相比市场预期有所放松。

“上述规定将倒逼金融机构减少资管计划间相互投资行为,缩短套利链条,有助于监管层对理财和资管产品实施穿透式监管。”徐承远认为。

当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各类资管计划承接银行委外的资金规模出现下降,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的空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面向个人公开发行,即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公募产品占比较大,截至2017年6月末为46.3%。银行理财普遍存在杠杆水平季末高企的特征,反映银行在通过提高在续产品的杠杆水平,补齐到期产品的“差额收益”现象,同时可以看出银行理财存在一定的资金池运作。

规范资金池运作和提倡净值化管理,使得银行理财吸引力降低,资管产品管理难度提升。同时,作为公募产品,其投向也将受到限制,《指导意见》规定,公募产品主要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类资产与上市交易股票

“受此影响,银行理财将面临规模的下降,或许近年来兴起的FOF/MOM投资模式可以成为银行理财资金发展的方向。”徐承远认为。

加强资本约束 或提高资管业务运营成本

《指导意见》将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资本或准备金统一,有利于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业内专家认为,金融机构发行资管产品将更加重视资本的约束,也有利于保障资管产品的兑付能力。

《指导意见》规定,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要求较之前有所降低。

“一方面,降低准备金计提比例与提倡的净值化管理相协调;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均需在各自净资本相关的规定下开展业务,而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上述规定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各类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运营成本。”徐承远分析。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至2019年6月30日,允许资产管理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监管节奏把控上较为温和,在《指导意见》的框架下,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出台配套细则,无序发展的资管业务将进入到统一监管的新时代中来。

(编辑:田跃清)

来源: 金融时报 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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