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企违规遭“双罚”:新产品禁报 问题产品禁发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今年以来,保监会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了产品披露、回溯、退出、问责等联动机制。同时,不断提升监管的执行力,向全行业通报了近年来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发现的问题,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明确政策导向,划清监管红线,推动行业产品回归本源。

  天乐  ·  2017-11-21 09:40
三险企违规遭“双罚”:新产品禁报 问题产品禁发 - 金评媒
来源: 上海证券报 陈婷婷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今年以来,保监会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了产品披露、回溯、退出、问责等联动机制。同时,不断提升监管的执行力,向全行业通报了近年来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发现的问题,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明确政策导向,划清监管红线,推动行业产品回归本源。

监管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持续强化。昨日,针对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存在产品不合规等问题,保监会连发3张监管函,责令违规产品退出市场,且半年内不得申报新产品。

监管函显示,保监会对上述3家险企产品备案材料事后抽查审核发现,这3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

如针对农银人寿的监管函显示,该公司在计算“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等产品第5保单年度末及以后现金价值时使用低于定价利率的贴现利率,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的约束,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不符合一般的精算原理。

保监会表示,这3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要求上述3家险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并且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

“目前,公司已经停止了上述产品的销售,并全面排查公司在售产品,进一步规范运作,全面提高产品开发及管理水平。”长城人寿内部人士昨日表示。

今年以来,保监会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了产品披露、回溯、退出、问责等联动机制。同时,不断提升监管的执行力,向全行业通报了近年来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发现的问题,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明确政策导向,划清监管红线,推动行业产品回归本源。

(编辑:田跃清)


来源: 上海证券报 陈婷婷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天乐

蓝魅财经责任编辑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关注者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