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速贷”开庭后,我们应该反思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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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一年,行业的进步非常大,虽然发展脚步减慢了,但乱象在减少,目前监管部门对行业内的P2P还是留有生存之路和窗口的,但要收敛好。

  互金跟投 原创  ·  2017-11-16 17:00
“E速贷”开庭后,我们应该反思些什么?! - 金评媒
作者: 互金跟投   

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这一年,行业的进步非常大,虽然发展脚步减慢了,但乱象在减少,目前监管部门对行业内的P2P还是留有生存之路和窗口的,但要收敛好。

双11前,跟投君在社区内看到关于E速贷开庭的消息,但由于当时在忙“双11”的事情,所以就没有过多去关注。


今天,一位投友特意把当天的新闻发给我,问我:他 投了E速贷,现在雷了1年多,本金还能拿回来吗? 


不知不觉,E速贷的事件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了,虽然具体审理结果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审理的结果不管怎么样,是该给广大受害人一个交代的时候了。 


关于e速贷开庭后的庭审消息和辩护律师陈科军先生的辩护词,跟投君今天下午也认真去研读了,看了之后简直是触目惊心啊!


从跟投君的专业角度去看来,跟投君认为有3件事情很值得去反思的。


1


E速贷究竟有没有问题?问题严重吗? 


先来看一下“E速贷”案件中的一段辩护词: 

1. 关于自融部分的借款。

(1)简慧星及平台公司实际控制的晏双粮、陈涛、邱国东三个人的借款标。

① 关于晏双粮的借款,根据简慧星(2016年8月24日 16:15—17:40,卷3 P76)供述“我以晏双粮的名义从股东手上买了400万股公司股份,再用晏双粮手持公司股份发布财富标,借到钱后归公司和自己使用,晏双粮不知情,他只是按我的要求开了一张招行卡归我提现时使用”,及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晏双粮的第一次发标,是在其底层资产400万股价值以内的发标融资,也就是说是有真实的底层资产的,而非假标。


②关于陈涛的借款,同样根据前述笔录大概2015年4月底,由于叶秋香无法还本息8千万元,我利用公司的资金垫付了,当时考虑到不方便再用叶秋香的名义发标,就以陈涛的名义发标”。


这一事实也与其他事实能够印证,这亦说明,在叶秋香无法还款的时候,平台依据《借款及居间协议》的约定,进行了垫付,即实际上进行了债权转让,从而使平台公司依法取得了债权,然后再以陈涛名义以该取得的债权作为底层资产进行发标,亦是符合《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的。

这部分辩护词里,告诉了我们两件事情: 


第一. 简慧星(以下简称“简”)曾经用自家公司E速贷的400万股作为抵押,然后在自家平台上面发标。 


怎么了解?其实简单就是说,我开了一家P2P公司,但开完平台后,我就没钱发工资了,怎么办呢?


好吧,我不是开了一家P2P公司吗?我就拿这家P2P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然后在自家P2P上面发标,融到钱了自然就能发出工资了。 


第二. E速贷曾经出现过坏账,但是怎么处理这笔坏账呢? 


从这段辩护词后,我们还知道了一件事情:E速贷确实是出现过坏账(借款人欠钱不还),那E速贷是怎么处理这笔坏账的呢?


他们是这样处理的:E速贷先垫付给投资人,但之后这笔钱不是直接算入坏账,而是进行“债权转让”——把这笔欠款不还的资产重新包装成“优质资产”,然后再发标。


换句话说,就是把“坏账”转嫁给投资人! 


看到这里,跟投君不禁打了一个寒碜,都说P2P套路深,但没想到E速贷的套路简直可谓是深不见底。


用自家平台的股权融资,用欠款不还的资产进行抵押借钱,这是自融行为,铁定无疑。 


但让跟投君更加担心的是:这样的行为在行业里是不是一种常规的做法?


跟投君知道,目前行业里绝大部分的P2P平台,其实都有正规的业务,但并代表他所有的操作流程都是合规和安全的。 


举个例子,之前爆雷的拉拉财富


按照跟投君收到的消息,拉拉财富的维权人已经证实了:拉拉财富确实是存在真实借款业务!也就是说底层资产是有真实的,但为什么拉拉财富还是雷了呢? 


跟投君大胆地猜想下:拉拉财富有没有像E速贷这样的自融行为呢?把坏账包装下,然后重新发标融资,在窟窿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又遇上雷潮,流动性发生了问题,最后只能含恨而跑。 


这样的套路,究竟有多少家平台在做? 


而那些看似正规又有正常业务的P2P平台,除了自家平台负责人,谁又能知道有这样的操作呢? 


2

经侦是否有错误立案?


还是要回到“E速贷”案件中的辩护词: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

在本案中简慧星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其吸存的数额认定应该为92105468.69元,且借款均发生在2015年前,本息已经还清。以此看来,其吸存行为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为“0”,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当然,本案的发生,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事实上也给广大投资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简慧星也多次向投资人表示愿意清偿由于本案造成的损失(不管是否其由于其过错造成),而且现有资产如果能够得到合理处理,完全可以覆盖所有债权,由本案造成的损失均可以完全清偿。


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关键其实不是刑事案件本身的处理问题,而是投资者权益的保障问题,即使最终判决简慧星重刑,而不能解决处理好投资者权益问题,这个案件根本症结就没有解除,不能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侦查机关初衷没有错,是基于担心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立案侦查,其最初目的,也想通过打击犯罪来维护社会稳定。


但他们始终没想到,正是由于他们的错误立案、错误打击而引发了更大的社会不稳定。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个案件由于简慧星而发生,虽然如此,但绝大多数的投资者,依然相信简慧星,为他求情,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难道不被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吗?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简慧星出来,才能最大限度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才能最大限度的安抚投资者。


首先,跟投君认为简和E速贷肯定有罪,正如辩护词中所提及到,侦查机关初衷没有错,是基于担心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立案侦查,其最初目的,也想通过打击犯罪来维护社会稳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捕之前,经侦是否已经获得e速贷涉嫌非法收吸存案完整的证据链,突查e速贷的执法方式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人权益? 


与E租宝不同的是,E租宝被查前就已经出现了逾期无法兑现的问题,E速贷虽然内部确实出现了问题(自融无疑),但处在按期兑付的状态。 


与E租宝更不同的是,E速贷被查后,无论是平台投资人还是业界的圈内人,舆论几乎都是一片倒,纷纷呼吁恢复平台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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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再来讨论“经侦是否有错误立案或处理不当?这个话题,似乎早已经毫无意义。


但值得思考的是:如果等到监管期过后,对于那些不合规的P2P,应该采取哪些方式退出市场?平台合规后,未来对P2P的监督会采取哪些方式? 


3


E速贷开庭后, 我们该反思些什么 


对P2P行业而言,更应该要认识到合规运营的重要性


E速贷一事,跟投君认为已经给行业敲了一个警钟:就算你正常兑付投资人本息,但你违规经营,一样有可能跑不了。


银行存管到ICP证,从金交所产品到保理贷,今年来看,我们都能看到行业在慢慢走向合规化。


这一年,行业的进步非常大,虽然发展脚步减慢了,但乱象在减少,跟投君必须要给监管部门一个赞。 


但之前NP叫兽也提及到,要警惕这种监管是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形式。


其实,据跟投君和监管部门领导的接触,目前监管部门对行业内的P2P还是留有生存之路和窗口的,但要收敛好。 


前段时间,趣店上市后,趣店CEO罗老板大闹一场,搞得满城风雨,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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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天,宜人贷的第三季度大赚3个多亿,同比增长了57%...嗯,这才是闷声发大财的好例子。(宜人贷超过83.1%的借款人都是D级的,你们知道吗?) 


那对于投资人,该反思些什么呢?


跟投君认为,投资人应该更应该关注自己的投资成长过程。


在过去这一年的时间里,P2P行业也正在经历着不小的变化,也发生了不少的故事和案例。


总之,每个网贷平台事故案例出来都是一次修正自己投资逻辑的机会,如果投资者的投资逻辑是完善的,这些案例不会有任何冲击;


如果发现有冲击,就该反省下自己的网贷投资逻辑了。


以上就是跟投君对“E速贷案件”的总结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郑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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