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调研核心数据 摸底人身险公司经营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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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调研要求,各人身险公司须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经营情况形成简报,报送保监会。同时,须逐项填报经营数据统计表。其中,经营数据应采用上报人身保险监管数据系统同口径数据,不得擅改制表格式,不得以数据无法拆分、不便预测等主观理由留空。

  爱财经  ·  2017-11-01 12:45
保监会调研核心数据 摸底人身险公司经营近况 - 金评媒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根据调研要求,各人身险公司须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经营情况形成简报,报送保监会。同时,须逐项填报经营数据统计表。其中,经营数据应采用上报人身保险监管数据系统同口径数据,不得擅改制表格式,不得以数据无法拆分、不便预测等主观理由留空。

如何在满足较大现金流(满期给付与提前退保造成的)需求的前提下,调整业务结构、降低风险偏好,是目前正处转型中的中小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挑战,也是监管部门眼下关注的重点。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保监会近日向各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公司下发内部通知,对人身险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书面调研。调研内容涵盖2017年前三季、2017年全年及2018年一季度的保费进度、渠道结构、产品结构、现金流和流动性等重要指标,进而通过这些指标全面了解人身险市场发展情况。

从保监会今年以来每月一次摸底的频率来看,调研人身险公司经营近况已成为今年人身险监管工作的常态。虽然已是“常规动作”,但在目前“保险姓保”、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人身险行业正处全面转型攻坚期,因此,此番调研及最后的调研结果备受市场关注。

具体来看,此次保监会调研摸底的内容共有四大方面。首先,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包括:1月至9月份总体经营特点及重要业务指标情况,前三季度业务增长是否达成预期计划目标及其原因;公司在战略规划、发展规划方面发生的变动,及产品渠道结构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及其原因;公司总体风险状况评估,及最主要的三个风险及隐患。

其次,业务现金流的基本状况和主要特点。包括:前三季度公司经营现金流出的基本状况,是否符合预期及其原因;截止到2017年9月末的公司投资及筹资活动现金流概况,是否达成预期及其原因。

除前三季数据之外,人身险公司还须对2017年全年发展形势做出预判。包括:预计的规模保费、新单续期结构,险种、产品和渠道结构,主要财务指标状况,偿付能力和现金流等指标状况;分析上述指标较2016年末的变化情况和特点。

2017年10月,被视为人身险产品最严新规的“134号文”落地实施。这对人身险公司的2018年“开门红”业务计划是否形成冲击?这也是监管部门此番调研的第四个方面。包括:2018年一季度的规模保费、新单续期结构,险种、产品和渠道结构,分析上述指标较2017年初的变化情况和特点;提供2018年“开门红”各渠道主力产品基本情况,含产品名称、类型、主要责任、缴费年限、保障年限和预期规模计划;分析2018年业务增长变化可能对财务、偿付能力、流动性等指标产生的实际影响,逐一列明风险隐患、表述成因并提供公司的应对预案。

根据调研要求,各人身险公司须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经营情况形成简报,报送保监会。同时,须逐项填报经营数据统计表。其中,经营数据应采用上报人身保险监管数据系统同口径数据,不得擅改制表格式,不得以数据无法拆分、不便预测等主观理由留空。

此外,根据要求,填报数据力求准确,简报内容应反映人身险公司实际情况,所填预测数据与未来实际数据的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10%,报送材料需人身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负责。

事实上,此次调研提到的报送内容,基本涵盖了今年以来人身险行业的主要变化特点。随着监管组合拳的落地,人身险行业向保障型险种转型的号角已经吹响。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长期以来过度倚赖银保渠道和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中小险企而言,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是一个痛苦而艰难的过程。

但换个角度来看,这场从源头引导保险公司的转型行动,恰好给一些激进险企提供了“休整期”,未尝不是一个“以退为进、下蹲起跳”的机会——可使保险公司静下心来去思考、去研究,究竟该从何处着手,才能实现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精细化方向转变。

(编辑:杨少康)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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