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新险种试点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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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继现有“五险一金”后,北京新社保险种——政策性长期护理险试点实施方案基本尘埃落定。

  炫烨  ·  2017-07-22 12:50
北京社保新险种试点方案出炉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文 宋媛媛/制表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继现有“五险一金”后,北京新社保险种——政策性长期护理险试点实施方案基本尘埃落定。

7月20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及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此开展专项询问。在回答有关北京试点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时,北京市人社局局长徐熙透露,目前,作为试点区,石景山区已经初步制定了这一险种的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定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根据方案,石景山区本次参与试点人群将圈定在该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资金筹措渠道覆盖了医保基金、个人缴纳、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

试水制度分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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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失能、半失能人群数量逐渐攀升,各地对于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近几年,各级政府都在着手筹备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早在去年,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北京将在石景山区试点政策性长期护理险,一时间,这项被称为“五险一金”之后又一新型社保险种引起了各方强烈关注。“现在,北京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筹备工作已进行到启动前的最后一个环节,即向人社部请示动用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徐熙表示。

而具体到石景山区的相关工作进展,徐熙介绍,目前,石景山区已经初步制定了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定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并且确定了参保人员的范围,即在石景山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分别对应职工、居民医保)。

对于享受长期护理的人员条件,徐熙透露,相关部门将通过评估优先选择重度失能人员进行服务,覆盖人群范围由小及大。在失能判定标准上,相关部门借鉴了民政部门评估老年生活能力标准,确定重度失能人员。徐熙直言,这意味着,在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重度失能人员需要统一界定。“据统计,目前石景山区约有11家养老机构、1800名养老服务人员、3200名失能人员。失能人员受保障内容将包括生活照料及与基本生活相关的医护照料服务,初步确定23个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协助入厕、翻身拍背、采集送样标本、陪同就医、协助处置尿管鼻饲等,实行打包收费。”徐熙还表示,目前,石景山区还确定将依托长期护理服务机构,为重度失能人员在机构和居家共同提供服务,支持重度失能人员通过亲属、邻居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不过,即使是在石景山区内,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行也是分步实施的。“目前,我们选择了石景山区的一个街道的两个社区即八角街道的杨庄南区社区和八角北路特钢社区作为‘起步试点’。”徐熙表示,这两个社区共有126位重度失能老人、160名服务人员,第一步将开展借助入厕、辅助进食、帮助洗澡洗漱、梳头理发,以及对终末期患者进行临终关怀等服务;之后还将启动采集送样标本、陪同就医等服务。第三步,石景山区将把上述3200名失能人员都纳入服务半径。通过这三步今年内在该区全面展开相关服务。

从医保中剥离的新险种

在提及人们关心的政策性长期护理险筹资渠道时,徐熙表示,试行期间由财政补一点、医保资金划一点、个人交一点、社会组织筹措一点,实行互助共济的运营模式,“目前,对于启动医保资金的实用程序、试点期间是否个人可以先期不缴费等内容正在等待市政府确定”。

医疗资源供需矛盾长期居高难下,将照护服务从医疗保障中剥离出来已成为越来越多专家建议的新方向。“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要严格规范基本医保支付边界,将‘临床必需’作为医保重点保障医疗服务的使用原则,就能看出我国未来的大方向是要明确地将基本医保和长期照护服务分开。”有资深业内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短期来看,最初试行政策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根据地方医保资金池子情况使用基金费用,但从可持续的角度来说,未来长期护理险成为更独立的新社会保障险种还是十分必要的。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北京试水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主要就是为了更充分地满足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护理照料服务需求,而且也欲借此将照护与医疗保障的边界更明确地区分开,即医疗的问题由医保来解决,护理保险则主要覆盖生活服务。

有机构曾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77.5%的职工愿意在现有社会医疗保险基础上增加一定缴费来购买长期护理保险,以承担晚年可能产生的部分护理费用;已经购买税收优惠健康保险的职工比例为11.4%,没有购买但未来有购买意愿的职工比例达56.5%。

悬而未决的保值机制

边走边看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未知数。有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提出后,确实有相对年轻的在职员工提出疑问,他们认为自己可能几十年后才需要动用到这笔钱,工作初期就开始缴纳这部分费用,累计这么多年,相关部门将如何确保这些资金实现保值增值?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据不完全统计,老年人需要动用护理保险金的比例大概在17%-18%,而且普遍年龄增长到70岁以上才出现这一需求,如果从20多岁就开始缴纳的话,这部分保险资金需要在库中运转几十年,确实在保值机制设计方面面临较大挑战。更有专家直言,如果相关顶层设计没有出台明确措施的话,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年轻人的缴纳意愿。“以日本为例,当地将长期护理险定义成:主要为应对退休后个人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所需要担负的额外开支而建立的险种,因此,日本规定从参保人年满40岁才开始征收。”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介绍称。

还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已确定了十余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从各地初步确定的政策来看,筹资方式、界定护理服务标准等规定各有不同,比如试点启动较早的山东青岛就是从基本医保基金中定期划转费用,有的地方则考虑新设立险种独立筹资,而这些地方政策大多是根据当地财政实力、参保个人和单位承受能力以及基本医保资金充裕程度等方面确定的,试水方案是否具备参考性,能否普遍推开还有待商榷。

(编辑:郑惠敏)

来源: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文 宋媛媛/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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