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降至5万元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7月1日起,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报告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由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爱财经  ·  2017-07-03 17:25
7月1日起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降至5万元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王涵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新规主要是扩大银行的现金监测范围,对普通消费者没有影响。

7月1日起,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报告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由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该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同时,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据央行工作人员介绍,现金交易达到人民币5万元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主要是考虑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为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新规主要是扩大银行的现金监测范围,对普通消费者没有影响。

(编辑:杨少康)

来源: 蓝鲸财经 王涵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爱财经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