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打击香港保险非法销售 赴港投保客户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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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但在香港地区,奉行更加市场化的监管规则,监管部门对于营销员佣金支付比例并没有规定,因此首年佣金支付比例要高于内地保险业,其中纯风险保障型的产品,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都可以达到80%左右,而重大疾病保险也可以达到50%。趸交方面,香港地区佣金支出约占总保费的5%至7%,也普遍高于内地。

  财经互金新媒体  ·  2017-06-25 14:00
保监会打击香港保险非法销售 赴港投保客户有所减少 - 金评媒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多项“降温”政策出台后,目前投保香港保险的内地客户已经开始有所减少。

保监会近日在官网披露了两起境内机构非法代理保险产品的典型案例,表示将持续关注境内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行为,特别是对为香港保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销售或促成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业内人士表示,多项“降温”政策出台后,目前投保香港保险的内地客户已经开始有所减少。

“花样卖保”猖獗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底以来,保监会在上海、广东、深圳等10个省市开展了打击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行为专项行动。在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的支持下,经调查处理和宣导劝诫,截至目前,已有1家公司被注销,35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被关闭,27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采取整改措施。

2016年12月,保险监管部门排查发现,“深圳市××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财富”宣称,可结合信托、私人银行、香港保险、国际债券等,以国际的视野为客户配置资产,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该微信公众号主要宣传介绍香港保险产品,邀请客户“一起去香港买保单”,同时推介“购买保单有优惠、累积积分兑换增值”活动等。经查,该经营主体数次非法招揽内地消费者赴香港购买保单。相关材料显示,2015年2月份“××财富高级理财师”曾带领16名客户赴港完成了16份保单。微信公众号还以“3月首发HK签单活动收获满满”“8月第二批赴港签约客户完美收官”等为题,配发多幅活动照片,宣传“保单签约团”赴港相关活动。目前微信公众号“××财富”已被依法关闭。

2017年1月,保险监管部门排查发现,“深圳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保×财富”“港险××”“港保××”,推荐销售香港保险公司产品。网站自称“香港保险私人订制专家”,为内地消费者提供香港保险购买、代理、订制及售后等服务,并声称“截至2017年2月,累计服务内地去香港投保客户人数上万人”;微信公众号则宣称“专注提供香港保险服务5年,已服务近8000多名客户”。经查,深圳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境内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资质,却在公司网页、微信公众号,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声称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保险经纪和代理业务,并且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宣传推荐香港保险产品。目前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已被依法关闭。

为何要通过这样看似复杂的方式销售保险?业内人士解释,按照现行规定,如未获得授权,香港保险业务员和保险经纪人均不可在内地直接销售香港保险。同样,内地的保险业务员与保险经纪人也不能代理香港保单。因此,一些有需求的内地人士无法便捷地了解香港保单,这类公司也就应运而生,“他们在内地招揽客户并向其推介香港保险产品,采取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直接在网站上‘大张旗鼓’‘销售’的,也有暗地里以举行推介会、理财讲座等形式招揽客户的。在客户达成购买意向后则会将客户信息推介给香港保险持牌经纪在香港完成投保事宜。像上述内地公司本身其实并非香港持牌保险中介,其曲线操作方式自然游走在监管之外。”

高佣金分成刺激

是什么吸引这些个人或公司私下通过各种渠道销售香港保险呢?

一位内地保险业资深人士在深入研究香港保险以及内地保险的营销制度之后得出结论:香港保险佣金提取比例高。

根据保监会2011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寿险保单支付的直接佣金标准:趸交保费的直接佣金占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4%;期交保费的直接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其中,首年佣金最高不得超过40%。

但在香港地区,奉行更加市场化的监管规则,监管部门对于营销员佣金支付比例并没有规定,因此首年佣金支付比例要高于内地保险业,其中纯风险保障型的产品,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都可以达到80%左右,而重大疾病保险也可以达到50%。趸交方面,香港地区佣金支出约占总保费的5%至7%,也普遍高于内地。

较高的佣金支付比例,导致不少香港地区的保单,前两年现金价值都为0。

“对于内地的保险代理人而言,他卖自己公司的产品,同样的保费,可能最多能拿30%的佣金,可如果是销售香港保险,最多能达到80%,即便需要分出部分佣金,最后落到自己手中的,往往也能达到40%至50%。”上述资深人士表示,其曾在营销员中做过小范围调研,发现“佣金”才是营销员销售产品的首要动力,“营销员最乐于销售的产品一定是佣金支付比例高的产品。”

据了解,目前,已经开始有内地保险公司效法香港地区保险公司,突破有关佣金的限制,并且在试点地区取得了非常好的销售效果。当然,要想获得类似试点资格,尚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批准。

保监会严打

事实上,近年来源自内地的保费已渐成香港地区新增保费的主要来源之一。2010年香港地区新增保费收入587亿港元,来自内地地区的保费44亿港元,占比7.5%,以后逐年快速增长。即使是在内地赴港游客数量明显下滑的2015年,这一数字也达到316亿港元,是2005年的17.4倍,占该年香港个人寿险新保单总保费的24.15%。到2016年前三季度香港地区新增保费1323亿港元,来自内地保费489亿港元,占比高达37%。

而不管是对十多年前出现的在内地投保并由推销人员将保单带去香港的“地下保单”,还是现在的曲线操作方式,保监会的“严厉打击”未曾放松。

例如,早在2004年,保监会就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2016年4月,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警示内地赴港投保有可能存在多种风险问题。

同年5月,发布《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各种名义宣传、推介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行为,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者赴境外投保的行为,构成促成交易而开展宣传、招徕的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要求各保监局应依法予以查实、取缔和处罚。

此后,随着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联的各项关于外汇支付规定的重申和对银联卡支付香港保险保费的“设卡”,以及保监会的监管措施和对香港保单风险的强调,再叠加今年开始施行的CRS(即中国内地税收居民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号及保单等信息将被收集并上报至中国内地的税务机关),监管层通过各种方式不断为香港保单热降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一些香港保险从业人士的透露,自CRS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一些以隐匿资产为目的赴港投保客户将无法达到目的,投保香港保险的内地客户已经开始有所减少。

(编辑:杨少康)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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