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警告数字货币全部非法?一字之差吓死人!

首页 > 观点 >正文

【摘要】非法定和非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专栏作者     蔡凯龙  ·  2017-06-23 10:00
央行警告数字货币全部非法?一字之差吓死人! - 金评媒
作者: 蔡凯龙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非法定和非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近日,各大财经媒体纷纷转发权威媒体金融频道的一篇文章,标题为“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央行警告称全部非法”。截图如下。

图片1.png

乍看这一标题,足实让我大吃一惊,原因有三: 

一、这是官方权威媒体,各大财经媒体都会转载,其报道的影响非同小可。

二、央行是主管机关,警告并称其为非法,这性质非常严重。

三、笔者作为数字和虚拟货币的研究者和专栏作家,在各大媒体发表不少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文章,也经常参加业内专题研讨会。我在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相关负责人交流时,从来没有听说过央行认定数字货币或者虚拟币为非法。央行的态度是,对这样的新兴货币形态正在观察研究。 

427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出席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人民币全球城市对话”,专门提到数字货币。 

范一飞指出,中央银行需要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框架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同时也要加强对民间数字货币的观察及监管   

怎么就突然一夜之间,市场上的数字货币和虚拟币就非法了?

笔者仔细研读了报道数遍,甚至登上央行官网,学习该报道引用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发布的《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终于弄明白了,这都是标题惹的祸。 

图片2.png

“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央行警告称全部非法”,这个标题问题不少。 

如果标题中的“全部”,指的是“当前市场上的数字货币”, 所有资料显示央行是称之为“非法定”。 

非法定和非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目前央行还没有出台法定的官方数字货币,所以市场上的任何数字货币或者虚拟币,都是非法定。就比如说,中国人民银行是法定官方银行,工农建商和众多商业与城市银行,是非法定非官方银行, 但不能称他们为“非法”银行。 

因此,标题应该用“非法定”,而不是性质非常严重的“非法”。 

如果标题中的“全部”,指的是用数字货币传销这种行为,说央行称之为“非法”也不妥。 

央行是监管机构,对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或者传销欺诈行为,可以提示风险。 比如央行货币金银局的文件指出,这是一个“风险提示”,并在文件中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至于这些行为是否真的犯法,应该由法院来判定其行为的“非法”。正如该报道中举例的江苏省沛县法院做出判决,认定某个虚拟币传销非法并判刑。  

标题中还有一个不客观误导:“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一个“多”字,让广大不了解数字货币市场的读者,误以为数字货币市场传销泛滥。  

事实上,国际上有888种,国内有42种交易活跃的主流虚拟币,绝大多数都没有涉及传销。 

当然,不排除个别已发现或者未发现的用虚拟币进行传销的行为,但是用一两个案例就一棍子打死一船人,显然不恰当。 

而央行货币金银局发布的《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特别指出只有“个别企业冒用我行名义……某些企业……” 

因此,这种行为只是个别现象,而不是普遍现象。  

国内活跃虚拟币(来源于网络)

图片3.png

国外交易的虚拟币(经过处理,来源于coindesk

图片4.png

这样一篇政策监管报道的标题,指代不清晰,用词不妥当,甚至还不客观,不应该出现在权威媒体上。我们不妨指出,其后果不仅错误传导主管机关的监管方向,而且误导读者,甚至影响行业的发展方向。 

笔者撰文,无非想从行业研究者的角度做适当的澄清,同时给出善意的提醒:人无完人,权威媒体也难免有疏忽的时候。 

但是,权威媒体之所以权威,是因为得到大家的信任,所以影响力极大;因此,更加要注重标题用词,特别是对新兴行业的报道,多调查和求证。 

ps. 有好友说这样的文章一定被封杀,劝我别发,我真心不信,若果真如此,我真的无话可说)

(编辑:郑惠敏)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蔡凯龙

著名财经评论员,金融科技专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前火币集团首席战略官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