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品牌词被恶意竞争,搜索行业混乱已有办法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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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区块链保全与互联网法院的的完美结合,将是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颜汐  ·  2017-06-14 17:10
网站品牌词被恶意竞争,搜索行业混乱已有办法彻底解决 - 金评媒
来源: 鸣金网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区块链保全与互联网法院的的完美结合,将是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恶意购买竞争企业品牌关键词的行为在互联网行业中非常的常见,搜索引擎作为网络流量的最大入口,经常会出现搜索“张三”时,推广链接出现“李四”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搜索引擎倒是表现的道貌岸然,一方面要求企业遵守搜索引擎引流规则,一方面又纵容不法企业在同行内搞恶意竞争,为了追求其自身的商业利益,罔顾基本的商业道德,不仅对广告主不负责任,更让自己游走在违背道德的边缘。

恶意购买竞争企业品牌关键词近些年因为搜索引擎公司的长期默许,已不再是搜索引擎行业的一个奇观,作为国内搜索行业的领军企业百度和360搜索,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任何公司,都不应该在竞价排名广告中购买其他公司的品牌关键词,侵犯他人的品牌是失信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应该立即停止。

搜索行业恶意竞争为何一直存在?

搜索竞价,是搜索引擎重要的盈利方式,搜索引擎对于这样的恶意竞争更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进行规范势必对收入盈利有所影响,而且恶意竞争是企业间的行为,搜索引擎会觉得跟它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也就置若罔闻,对于这样的恶意竞争,其实是一种虚假宣传,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此行为会严重误导消费者,但互联网的违法行为,目前取证难是最大的问题,电子证据因为存储于电子介质中,容易被人伪造、篡改、损毁,丧失原本的样态。即使进行起诉,法院也会让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相关性的文件,所以互联网取证,对证据证明力的认定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传统证据公证耗时耗力, 法院取证等效于公证

搜索引擎侵权的纠纷,证据大多来自于网页。而由于网页属于电子文件,具有不稳定性、易删改性等特点,纠纷双方需要保证己方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在向法庭提交证据时都会采取公证的方式。而公正所花费的时间,费用、精力等会给诉讼人带来很大负担。

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此法院完全有权批准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或依职权直接进行证据保全活动。该保全所取得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看来网络纠纷取证也并不是必须要公证。

区块链助力数据保全 打造可信电子凭证

数秦科技保全网,在互联网诉讼问题上结合现有法律,寻找突破,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通过区块链+互联网法院结合,将诉讼,取证,证据保全,审判等流程在互联网上实现,当事人可直接在网上向法院提出取证申请,由法院对侵权网页证据进行取证,赋予其司法有效性,同时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其进行保全,确保链上数据真实安全,不被篡改,让区块链保全成为互联网法院案件受理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块链保全与互联网法院的的完美结合,将是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互联网法院使用区块链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程序合法,证据效力不容置疑,而保全网通过区块链打造的可信电子凭证则是互联网法院审判的重要环节,两者相辅相成,可信电子凭证有利于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和利益,促进社会诚信化,这应当是网络纠纷证据取得和保全的一个新思路。

(编辑:杨少康)

来源: 鸣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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