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检查详细清单曝光

首页 > 资讯 >正文

【摘要】《通知》显示,检查的内容共分为四大类19个项目51项具体内容。四大类分别为:从业资格情况(包括营业许可、电信许可、资金存管)、内部控制情况(包括公司治理、管理层指责、风险控制、风险评估、网络安全、客户服务、第三方评估等内容)、业务开展情况、信息披露。

  天乐  ·  2017-06-01 19:20
杭州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检查详细清单曝光 - 金评媒
来源: 金融虎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杭州市西湖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正在对网贷平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共分为四大类19个项目51项具体内容。

根据此前的消息,杭州市西湖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正在对网贷平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据悉,铜板街、有融网等8家平台被列入检查名单。

根据此前的报道,杭州市余杭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该辖区的P2P平台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检查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P2P平台的自查时间为2017年5月2日-5日,专项审计时间为2017年5月8日-21日,现场核查为2017年5月22日-26日。

《通知》显示,检查的内容共分为四大类19个项目51项具体内容。四大类分别为:从业资格情况(包括营业许可、电信许可、资金存管)、内部控制情况(包括公司治理、管理层指责、风险控制、风险评估、网络安全、客户服务、第三方评估等内容)、业务开展情况、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业务开展情况方面,包括以下内容:

一、尽职调查:是否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二、风险评估:

1、网贷平台是否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风险评估,并跟进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

2、是否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三、负面清单,如下:

1、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2、是否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是否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4、是否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5、物理场所是否仅进行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6、是否违规发放贷款。

7、是否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8、是否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是否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9、是否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10、是否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违规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11、是否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的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步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2、是否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3、是否参与高风险的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

14、是否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非网贷业务。

四、借款上限方面。要求与“824监管细则”一致,即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是否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是否超过100万元。

五、偿付方式方面。

1、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是否归出借人所有。P2P平台是否再合同中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2、是否以显示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额回报金融产品。

六、法律风险。

1、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2、是否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3、是否向未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4、在审核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借款人资格时,是否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并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人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

5、是否通过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手续费、滞纳金、服务费以及催收费等费用变现发放高利贷;

6、是否采取非法催收等手段胁迫借款人还款。

(编辑:田跃清)

来源: 金融虎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天乐

蓝魅财经责任编辑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关注者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