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提振中间业务,银行或驶出净利微增“慢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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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已有一年之久,作为金融主体的银行业,在营改增的方向上任重道远。而中间业务税负的降低,有利于银行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普华永道中国中区公司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认为,营改增对银行总收入由于价税分离的原因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同时成本费用也会有所降低,所以最终对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众多因素。

  陈晶  ·  2017-05-01 10:30
营改增提振中间业务,银行或驶出净利微增“慢车道” - 金评媒
来源: 蓝鲸财经   

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已有一年之久,作为金融主体的银行业,在营改增的方向上任重道远。而中间业务税负的降低,有利于银行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普华永道中国中区公司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认为,营改增对银行总收入由于价税分离的原因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同时成本费用也会有所降低,所以最终对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众多因素。

“营改增是以完善税制为目标,同时又是以减税为主线。”李军表示,“营改增全面推进至今已经一周年。回顾这几年营改增的历程,由于中国经济正处于新常态的期间,整个政策推出的时机,以及政策的导向、力度相结合,整体是能够给企业带来一个减负的作用。所以我们说营改增是为企业减负,助经济上行”。

中间业务利润受益于营改增

作为金融业的核心,银行在营改增的实施中任重道远。

截至4月27日,上市银行的年报已陆续渐进尾声。对于银行业绩的息差下滑目前已有企稳的趋势,而各大银行力拼中间业务上深耕细作,以期率先驶出净利润微增的“慢车道”。

譬如,浙商银行在去年公布的年报数据中显示,该行手续费以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82%。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在手续费、佣金净收入为407亿元、423亿元,同比增加46%、19%。

中间业务收入如此亮眼,税收政策的调整实属“功不可没”。蓝鲸银行频道了解到,根据营改增细则,除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抵扣外,大部分中间业务相关的佣金及手续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中间业务税负的降低,有利于银行积极拓展中间业务。

李军对蓝鲸银行频道表示,“原先对中间业务是按照5%交营业税,现在是6%增值税,但是这6%对于它的客户是可以获得抵扣的,所以整体上消除了重复征税,除了跟贷款相关的投资顾问费, 手续费,咨询费等无法抵扣,其他中间业务的服务收入都可以抵扣,因此整体上税负是下降的”。

李军坦言,当然具体减负减税的效应最后受益者是银行还是银行的客户,取决于各个银行定价策略,以及与客户签定合同里面的具体规定。

“营改增”挂钩银行净利润

平安银行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该行存贷差、净利差、净息差分别同比下降0.40、0.02、0.06个百分点。特此,平安银行指出受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价税分离、上年央行连续降息并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滞后影响,本年生息资产、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同比下降,存贷差、净利差和净息差也有所降低。

五大行中,建设银行净息差下降幅度最大,达到43个基点;农业银行41个基点位居第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分别下降34个基点、31个基点和29个基点。

总体来看,2016年,我国上市银行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净利润低位增长也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这主要与拨备计提加大以及“营改增”等因素有关。

据了解,在营改增实施的前期,四大行和部分股份行提前开展系统改造的准备,进行外部增值税系统的开发。但一些中小银行因条件限制,没有加入最早开展营改增准备工作的第一梯队中。对此,李军认为:“不同银行采取不同策略,如果能尽早应对,对于客户中间业务服务的合同定价能够及时做调整,那么银行更加可以掌握先机,并主动降低自身的成本。”

《上海证券报》曾报道,假设某银行取得营业收入100万元(含税),在营业税(税率5%)体制下,入账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营业税为5万元。在增值税体制下,按6%的税率计算,则收入只能确认94.34万元[100/(1+6%)],增值税5.66万元。改革前后报表反映的账面收入下降了5.66万元,而对利润的实际影响是下降了0.66万元。

对银行整体收入的影响之说,李军坦言,因为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不会影响银行的收入确认。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是价外税,银行的收入需要先将增值税部分做一个拆分,本身这块对于银行总收入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影响比例不会很大。

同时,李军对蓝鲸银行频道补充道,银行的成本费用也会有所下降,比如说它的营业网点租金成本、采购,银行自行开发系统、采购服务器,也可以获得进项抵扣,银行成本也会下降。整体对于银行的利润影响是要结合收入和成本一起来看,单看收入可以说里面有一定的比例是因为营改增要做价税分离,但是同时成本也是会有下降的,最终对于利润的影响还是要看整体的影响。

“营改增的初期,由于税基扩大,银行业税负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但随着后续财税补丁政策的出台,明确了税收优惠,税负整体上呈下降态势。”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曾在今年3月份表示。

的确,普华永道《流转税视点:营改增全面推行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中的数据显示,在营改增的初期,由于税基扩大,银行业税负出现一定程度上升,2016年5月份正值营改增“横空出世”, 但随着后续财政补充政策的出台,明确了税收优惠,税负整体上呈下降态势。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统计,在实施营改增后金融业税负下降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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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特别提及在2016年6月和9月时间点上,由于季度申报的原因, 税负变化尤为明显。

“营改增”免税覆盖同业业务

2016年7月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扩大金融同业免征范围。

通知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同业存单、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产品以及持有金融债券,纳入“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这几类业务的利息收入将可以免征增值税。

公开信息显示,部分城商行、股份制银行此类业务在总资产中占比达到4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60%。国泰君安证券的研究报告称,中小型银行同业业务占比较高。从负债端看,其吸收存款能力较弱,需要发行同业存单来主动负债;从资产端看,其贷款投放能力较弱,信贷需求有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资金投向同业资产,如购买同业理财

尽管去年出台的营改增补充政策帮助诸如同业机构往来等税务优惠问题,普华永道注意到一些有待明确的税务处理,以及具体到某些银行产品时的增值税处理仍需相关部门继续深化。

李军表示,首现,金融同业定义是否会进一步扩大。目前在营改增文件中,对境外金融机构是否属于金融同业范围始终没有放开,例如熊猫债的推广、愈发增多的海外金融机构“走进来”是否属于金融同业范畴仍待进一步解释。

营改增后,增值税立法工作需一步加快。普华永道建议银行应加强对增值税管理和内控,建立起增值税实时监控和预警机制,并可利用营改增改造的契机建立起全税种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税务合规性。

来源: 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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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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