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收紧互联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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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监会正掀起一场力度空前的金融风险整治风暴,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金融领域成为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银监会近日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P2P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上述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今年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仍以“整治”为主,在整体金融行业监管不断加强、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和范围也将继续加大,互联网金融的整治已步入“深水区”。

  汶汶  ·  2017-04-23 13:45
银监会收紧互联网金融监管 - 金评媒
来源: 通信信息报   

银监会正掀起一场力度空前的金融风险整治风暴,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金融领域成为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银监会近日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P2P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上述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今年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仍以“整治”为主,在整体金融行业监管不断加强、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和范围也将继续加大,互联网金融的整治已步入“深水区”。

银监会再“敲打”互联网金融

银监会出台《指导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总体方针是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及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内容如下: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事实上,在经历了几年快速生长后,以P2P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去年迎来了监管元年。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四部委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规则尘埃落定。同年11月16日,银监会印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为新设立和现有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给予指引。

业内分析师认为,监管措施的出台短期来看会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门槛,加速行业分化,但长期来看,对于合规经营的平台是一个利好,将有助于提升市民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心,为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互联网金融乱象不止

自2013年余额宝敲开了互联网金融大门后,形形色色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断涌现。从P2P到股权众筹,从互联网保险到互联网证券……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科创企业,都开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跑马圈地。

野蛮生长必定会带来风险聚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缺位,出现了一些竞争失序、方向跑偏的行业乱象。P2P平台倒闭、亏损、跑路的消息不断,校园贷更是乱象频生,利率过高、野蛮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层出不穷,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在此背景之下,监管就变得势在必行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金融风险最大、最难排除的领域就是P2P了。而其中,对于网贷行业,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的风险更是不可估量。饱受指责的“裸条”事件其实就是现金贷的乱象之一。出借资金的平台滥用借款人信息,向借款人好友发送借款人照片,以此威胁还款,是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守法合规是互金创新的基石

合规和创新是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全社会都应保持足够敬畏,始终把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作为经济新业态代表,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大众。

对于企业而言,面临的则是一手合规、一手发展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保持对金融创新的足够敬畏,在创新的同时必须明确:游离在监管之外的新金融业态和在监管部门间进行的监管套路都不是大家认可的创新行为。

而对于监管层来说,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实践中创新的具体金融行为,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判断,是鼓励还是试点或者是禁止,对市场做出明确预期。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所监管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总体性评估,据此及时调整监管方向和监管强度。监管部门也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研究,在依法监管基础上建立退出机制,避免出现更大风险。

来源: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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