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阻击逃废债:破产重整削债等洗白花样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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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以来,监管层、行业组织屡次提及打击逃废债。多位银行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虽然逃废债总体规模并不是很大,但数量却呈现出上升势头,而且手段也从“跑路”,到利用转移资产、假破产、破产重整削债,逃废债的手段、方式已经玩出新花样,且整个过程合法合规,达到洗白债务的目的。

  艾迪  ·  2017-03-14 17:20
银行业阻击逃废债:破产重整削债等洗白花样翻新 - 金评媒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7年以来,监管层、行业组织屡次提及打击逃废债。多位银行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虽然逃废债总体规模并不是很大,但数量却呈现出上升势头,而且手段也从“跑路”,到利用转移资产、假破产、破产重整削债,逃废债的手段、方式已经玩出新花样,且整个过程合法合规,达到洗白债务的目的。

自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始,防控金融风险就已被要求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2月28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时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要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李克强总理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警示了四大金融风险,其中一条正是不良资产。

相对于中国银行(3.660, -0.01, -0.27%)业的资产规模,逃废债涉及的数量可能并不大,但金融风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浙江、河南等地此前均已采取行动,打击逃废债行为。根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已要求银行上报逃废债债务人名单,未来可能将建立行业共享的数据库,阻击逃废债行为。

逃废债势头有点猛

一位华南中小企业主告诉第一财经记者,2016年下半年,其一家企业客户的几名股东突然集体消失,只在临走前通知公司高管,已经无意继续经营,而且不打算回来,要求高管收回公司应收账款,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偿还银行贷款。但统计后发现,该公司对外负债是应收款的数倍之多,其中多数是银行贷款。

从供应商眼中看来,作为一家倒闭前还能基本生产的公司,无论是时机选择,还是善后处理,上述华南企业的倒闭,具有精心策划的嫌疑。

上述企业主称,根据该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其对外债务共计接近5亿元,但应收款只有1亿余元,其中仅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就接近2亿元。而在此之前数月,该公司生产、运营基本正常,但部分供应商货款被拖欠超过一年。

“这个企业很难赚到这么多钱,于是就不想还了,还不如一走了之,换个地方,过几年改头换面再出来办一家企业。”该企业主表示。

类似情形并非孤例。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股东直接消失逃废债的做法,虽然并非典型案例,但随着银行业新一轮不良贷款的爆发,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确实出现了上升、蔓延的势头。

“逃废债规模有多少、影响有多大,很难有一个完整的统计。”某股份制银行中高层人士表示。

“近些年来,在一些局部地区,逃废债确实明显上升,数量倒是不多,但是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浙江一银行人士亦表示,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如果形成风气,效仿者会越来越多,对信用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结果就会严重破坏当地金融生态。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自2013年至今,中国银行业协会内部通报的700多家逃废债企业,估计就导致银行至少损失上千亿元。

上述银行人士表示,逃废债的方式很多,普遍有两类,一是通过事先转移资产,或进行假破产,达到逃废债的目的;另一类是通过行政干预,强制实施破产,或利用破产重整强制削减债务。

“破产重整本来是让还有生存价值的企业活下来,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成了变相逃废债或变相削债。”一位破产重整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近来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淮矿物流的破产重整。该公司2015年11月公布的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显示,普通债权30万元以下全部清偿,30万元以上部分按40%留债,并进行现金分期清偿,剩余的60%全部豁免。

利用转移资产、假破产逃废债更为常见。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转移资产、假破产通常互相联系,即通过转让股权、整体出售等手段,把优质资产剥离,保留劣质资产的方式,实现降低债务主体的目的,“这种做法容易被发现,常见做法就是去告,即便法院立案,过程也很漫长,而且资产、债务主体发生了变化,会引发新的纠纷,处理起来非常麻烦。”

债务洗白花样翻新

缺乏统一、明确的界定标准,导致认定难度大,是当前逃废债数量上升的一大原因,也是打击逃废债的一大难点。

“逃和废是两个概念,逃债肯定是主观故意,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怎么去认定是主观还是客观,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华南某城商行中层人士表示,何为主观、何为客观,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正因为如此,面对类似的情形,银行也无何奈何。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在一些地区,由担保链形成的连环债务中,只要互保链中有一家不愿意还款,其他债务人都不还,有些债务人明明具备还款能力,也有还款意愿,但迫于压力,也只好不还,结果形成连锁反应。

相对上述行为的“简单粗暴”,更多的逃废债行为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将债务“洗白”,转移资产、假破产就是其中之一。

上述破产重整专家说,此类情形的常见手段是,将优质资产剥离后,将表面上的劣质资产拿出来进行破产清算,由于已无有价值的资产可供执行,银行等债权人只能采取破产清算的方式处理。债权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发现此类行为之后,向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尤其是个别主观故意比较强烈的,在实施之前,会请很多专业人士设计,做出对债务人最有利的方案。”上述破产重整专家表示,最近南方一家大型有色金属企业的破产重整,可能就存在转移资产的行为。将部分优质资产,甚至可以独立上市的资产剥离后,才进行重整。

另一些破产重整更是将逃废债行为变得合法合规。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行法律,破产重整时,即便债权人不同意,还可以通过法院强裁强制实施。而在淮矿物流破产重整的过程中,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虽然反对债权调整方案,但最终还是通过强裁的方式得以通过。

曾经的光伏巨头赛维集团的重整也是如此。第一财经此前曾报道,根据债权银行提供的数据,赛维集团名下三家公司金融债权总额高达295.8亿元,除去部分有担保债权外,绝大部分均为普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6.62%。虽然债权银行对此强烈反对,但最终还是被法院强裁。

“你不能说赛维是逃债,一点都没有逃,所有程序都走过了,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在处理。”上述专家说,债权人本来是有话语权的,但一经强裁,甚至连发言权都失去了。正是因为如此,部分破产重整被当作削减债务的手段。

除了债务“洗白”术,部分银行自身也存在问题,为逃废债的认定、处理造成了麻烦。上述华南某城商行人士表示,过去几年的贸易融资、票据融资,部分存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但银行人员审核不严,甚至明知故犯,出事之后,要认定是否恶意逃废债非常困难,更遑论后续处置。

缺数据库缺认定标准

从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的全国两会,防范金融风险已经成为监管层的高频词。与此相对应,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监管层近期均就此表态。银监会副主席曹宇3月7日对媒体表示,希望打击逃废债通知越早下发越好。中国银行业协会人士此前亦称,未来一个时期,将把打击逃废债作为维权工作重中之重。

在中央和监管层之前,河南、浙江等地就已展开行动。一名浙江银行业人士介绍,针对逃废债的失信行为,浙江早前就已采取措施,一方面是公安机关进行打击,另一方面银行同业间也进行信息共享,如果发生失信行为,就不能从其他银行得到贷款。此外,法院还在银行网点对失信人的信息进行曝光。

除了上述常规方式,有关部门也在采用技术手段。据上述浙江银行业人士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家银行上报逃废债债务人的名单,建立行业信息共享的数据库,未来可能会通过该数据库,对失信人信息进行同业共享,“应该还没建好,但有些地区区域性的平台可能已经做好了。”

上述破产重整专家表示,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惩戒逃废债,非常必要而且有效,但最为关键的是,还是要在制度层面,建立明确的逃废债标准,对逃废债的行为、手段、方式进行界定,形成可辨认的实施标准。除了转移资产、破产重整之外的逃废债行为,之所以屡次发生,就是因为缺乏标准所致。

“破产重整既是救活还有生存价值的企业,也是市场博弈的过程。”该专家表示,破产重整本是当时各方自由博弈,在国内成为逃废债的工具,关键原因在于行政力量太强大,掺杂了各种地方保护的因素,本来是保护债权人的强裁制度,也无法发挥应有作用。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两方面下手,一是要在法律层面,明确破产重整由谁主导,一是完善强裁制度,确实发挥兼顾企业、债权人的作用。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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