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要退出?这些问题不应忽略

首页 > 观点 >正文

【摘要】“央行会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分类处置,不过分类处置的过程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会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打击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和金融经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互金投资手记  ·  2017-03-10 09:00
P2P平台要退出?这些问题不应忽略   - 金评媒
作者: 互金投资手记   

前言:“央行会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分类处置,不过分类处置的过程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会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打击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和金融经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结合近期前来咨询:互联网金融平台如何全身而退?这个课题的朋友增多(来自浙江、广东、山东、北京等地),我们谈一点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一定要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合规平台:决意关闭P2P平台,首先要协调“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平台协助借款人将出借人本金及适当利息偿还到位。如借款人资金吃紧,平台应当派驻法务人员协助借款人起草“还款协议”,将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一一列明,必要时候可以采取公证等手段增加合同证明力。

灰色平台:无论协助签署任何文件,平台都应该清晰自己的法律定位:居间人,即信息撮合机构。如果有期限错配、代客理财等情况,资金周转不灵,应当向监管机构汇报,争取时间抓紧解决;解决无望者,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应考虑到公安机关“自首”,减轻社会危害性,争取较轻处理结果。 

保障措施:原有平台存在维权援助基金的建议以信托等方式继续独立存在,触发某类事件或条件,自动划拨资金给“金融消费者代表”维权使用。 

2.组成“关停清算小组”,公开信息 

关停清算小组,由公司高管、律师、会计师组成,主要负责3-5个月内,互联网金融平台顺利关停的具体工作。关停小组不定时发布公告,向“投资人”群体通报企业职能部门的关停情况,财务清理状况,诉讼和法律处理进度。同时,公告抄送平台所属公司的股东及对口监管部门知悉。 

3.截止日期,心中有数 

网贷平台整改期,至2017年8月23日止。灰色平台建议在此之前关停完毕;虽然市场上有风声,深圳、上海整改期有可能延后6个月,建议谨慎,以法规规定为准。合规平台,关停时间自便。 

4.证据数据,不能随意销毁 

根据去年“8.24”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网络借贷合同需要存留到合同执行完毕后五年。由于互金平台的涉众型风险和刑法风险,建议关停小组将平台所有数据、合同、会议纪要等证据永久封存,以备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查阅。

5.关停文书,切记谨慎

任意在网站上挂一篇“我走了”就关门,这种做法是不智慧的。关停需要给上下都有说法,某些抱上国企大腿的网贷平台,要给股东一个正式的报告,说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真实情况;给员工们也有说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补偿到位;对于借款商户和投资人分别说明情况,表明良好愿望,防止出现涉众事件,影响地方大局。 

6.如果诉讼在所难免,提前备好文书 

民事诉讼:为应对上下游的大批量诉讼,建议关停期间将所有文书的“管辖权”一项,都约定在平台实际经营地附近的仲裁委员会,理由是:一裁终局,省时省力。约定在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也不是不行,就是时间成本略高。 

刑事诉讼:全体公司高管应当具备基本刑法常识;了解刑事政策;知道刑事诉讼流程;确有必要者,携家属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书以备突发刑拘。 

So

“骑虎难下”,也许正是网贷平台经营者的心理写照。在确保金融消费者受到波及最小的情况下,与各方沟通,争取时间,善始善终。 

如上问题,仅是真实关停项目中的冰山一角,写出来期待大家重视,关停也要有规矩,守纪律。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互金投资手记

互联网金融资深人士、独立财经评论人,知名高校金融专业背景,5年投资经历,先后从事财经记者、证券分析师、财经专栏作家、互金平台运营等工作,擅长股票、基金、保险、互金理财产品投资,曾独家报道浙江某市首个P2P跑路事件,挖掘过数只翻倍牛股深度分析过体育足球、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医疗、苹果产业链等一系列投资案例。坚持“盈利不贪、合理分散!操作不急,理性稳健!品种不乱,熟悉为先!”的投资理念。

评论:
    . 点击排行
    . 随机阅读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