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2017年有望落地,你会少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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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顺应民意,众望所归。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在中国税务报撰文称,2017年将加快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如此看来,个税改革真的要来了!

  拓天速贷  ·  2017-03-05 06:25
个税改革2017年有望落地,你会少缴税吗? - 金评媒
作者: 拓天速贷   

作为与咱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个税改革”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去年以来,关于“个税”的众多话题常刷爆朋友圈,诸如“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36年未改,800元起征点挤压实习生”“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将成个税调节重点”等等。

顺应民意,众望所归。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在中国税务报撰文称,2017年将加快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如此看来,个税改革真的要来了!

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显示,发达国家个税占其税收总额约30%,美国达到50%左右。所以,发达国家的个税对税收总额的贡献比较大。但在中国,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个人所得税占税收的比重只有7.7%。个税占税收总比重低,使其无法发挥调节收入、解决分配不公方面的作用。

那么,这次“个税”改革的方向在哪里?我们是要多缴还是少缴税呢?

刘宝柱在《锐意进取注重集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文中表示,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金融研究院指出:到目前为止,个税起征点经过三次调整,已经由800元调高至3500元。由此看来,提高起征点不再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建立新个税制度应是重头戏。

个人所得税按税制设计及其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的税制是分类税制——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

本次个税改革预计会将对个人收入进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简言之,本次“个税”改革将会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统一到综合课税范围,并逐步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税前扣除的金额提高,相对提高劳动报酬性收入的起征点,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分配。

其他的征税项仍将按照现行的分类方式计征,诸如,利息、股息、红利,归并投资所得,财产租赁属于让渡使用权所得,财产转让属于所有权变动所得。重点对“有产”的财产投资、租赁、转让征税,以税收促公平,缩小贫富差距。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的目的,不是为了收缴更多的钱;而是为了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个税”改革,从缩小贫富差距、增加中低收入者获得感入手,像小编这种穷狗将会少交钱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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