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连发三令惩处匹凸匹 前董事长鲜言累积受罚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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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上市公司匹凸匹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共收到证监会三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一事一议,就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问题给予匹凸匹警告及处罚,匹凸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鲜言接到合计270万元罚单,且同时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郭晓东  ·  2017-02-24 17:35
证监会连发三令惩处匹凸匹 前董事长鲜言累积受罚270万元 - 金评媒
来源: 零壹财经   

日前,上市公司匹凸匹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共收到证监会三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一事一议,就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问题给予匹凸匹警告及处罚,匹凸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鲜言接到合计270万元罚单,且同时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三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份 匹凸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匹凸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更名程序。根据鲜言指示,匹凸匹员工周建萍于2015年4月9日向上海市工商局提出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4月17日,周建萍领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向鲜言报告相关情况。直至5月7日,匹凸匹举行董事会第10次会议,对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化等事项进行决策。

证监会认为,,匹凸匹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变化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7条的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鲜言作为公司董事长,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负有直接责任,是匹凸匹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判定,匹凸匹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变化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7条的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鲜言作为公司董事长,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负有直接责任,是匹凸匹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二份 匹凸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

根据匹凸匹此前发布的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变动公告,证监会认定,匹凸匹公司名称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特点无任何关联,误导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认知。

匹凸匹及其董事会、管理层未评估转型可行性、未做任何实质性准备,在不具有稳定政策环境、资金储备、人才储备、经营基础的情况下,通过变更公司名称、经营宗旨、经营范围误导投资者。同时,在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之后的多个交易日内,鲜言进一步通过虚假申报等多种手段,制造投资者积极买入匹凸匹股票、市场对公司转型普遍乐观的假象,进一步造成对投资者的误导。匹凸匹的误导性陈述对投资者判断、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了显著影响。

证监会决定,对匹凸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恽燕桦、向从键、曾宏翔、张红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第三份 匹凸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未及时对实际控制人变动进行公告

据查,2014年11月13日,匹凸匹发布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殷群有望接替鲜言成为新晋实际控制人。

直至2015年3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函催告,上市公司才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函件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协议未能生效的公告》。

证监会决定,对匹凸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来源: 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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