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贷款未经核实贷出350万元 260万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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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受理贷款时未经核实,款项贷出后又未对资金流向、贷款用途进行跟进确认,最终致近260万贷款无法收回。近日,洛川一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又2个月。

  白着呢  ·  2017-01-05 12:00
受理贷款未经核实贷出350万元 260万难追回  - 金评媒
来源: 华商报   

在受理贷款时未经核实,款项贷出后又未对资金流向、贷款用途进行跟进确认,最终致近260万贷款无法收回。近日,洛川一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又2个月。

近日,经黄龙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原系中国农业银行(行情3.12 +0.00%,买入)(港股3.24 +0.31%)洛川支行负责黄龙海星公司贷款的客户经理。2010年7月,海星公司向洛川支行申请农业小企业贷款过程中,海星公司法人李某和自然人王某,以贷款收购当地苹果为由,向该行提交款申请准备贷款350万元,并用海星公司房产作为抵押。被告人刘某在受理该笔贷款申请后,并未对该笔贷款申请事由进行核实,便形成报告逐级上报,最终支行审批同意发放该笔贷款。在贷款发放后,刘某也未对350万贷款的资金流向和贷款用途进行跟进确认,致使李某和王某并未将该笔贷款用于收购苹果,而是用于清还公司前期贷款、欠款以及二人的个人借款等。洛川支行得知后,于2011年7月在洛川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和王某返款该笔贷款,2013年5月30日洛川支行追回90.8万元,但至今仍有259.2万元未追回,给国家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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