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取消保荐机构“犯错”在审IPO“连坐”规定
【摘要】证监会修改两项监管问答,在不降低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和督促保荐机构规范执业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无过错发行人的不良影响。对于涉案保荐机构承做的在审项目,如已受理原则上不停止审核,但相关保荐机构需进行审慎的全面复核。

记者10日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证监会修改两项监管问答,在不降低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和督促保荐机构规范执业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无过错发行人的不良影响。对于涉案保荐机构承做的在审项目,如已受理原则上不停止审核,但相关保荐机构需进行审慎的全面复核。
据了解,修改前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规定,保荐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中止审查;修改前《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规定,在审首发企业,包括已过发审会的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一律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这两项规定都属于审慎性措施,前者意在避免保荐机构执业质量问题波及其他推荐项目,后者意在避免发行人随意更换保荐机构,弱化保荐机构把关作用。两项规定的执行,对于传导监管压力、提高审核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上述两项规定一方面造成被立案保荐机构推荐的大量无过错在审企业被中止审查,另一方面该等企业需要通过更换保荐机构‘自救’的,又必须重新申报,使无过错的发行申请人面临较长的时间成本。”张晓军说。
根据修订后的相关监管问答,对于涉案保荐机构承做的在审项目,如已受理原则上不停止审核,但相关保荐机构应当对由其承办的在审项目是否继续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审慎的全面复核;除保荐机构因发行人不配合其履行保荐职责或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主动终止保荐协议,或发行人非因保荐机构被立案或执业受限而主动与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的情形外,在审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不再重新排队,但应由新的保荐机构全面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独立出具新的保荐意见。
张晓军介绍,保荐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比照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继续保持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压力,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于涉案保荐机构新出具的推荐项目仍不再受理。
来源: 新华社

小幸运



- 情报 | 蔚来手机NIO Phone正式亮相;巨人集团回应史玉柱新增股权冻结;爱驰被曝已人去楼空
- 情报 | 恒大汽车公告称或有停产风险;中公教育回应考不过全额退款分十期;法拉第未来宣布FF 91将于3月30日开始生产
- 光年速递 | Nature新发现:AI投喂AI就像近亲繁殖;OpenAI测试新AI搜索功能SearchGPT...
- 情报 | 比特币集团或考虑收购德国银行;豆神教育被深交所通报批评;美团投资罗永浩AR公司 Thin Red Line
- 情报 | 2023年已有9家公司遭港交所除牌;宁德时代与福特汽车协议将被审查;字节启用季度OKR考核
- 情报 | BOSS直聘预期12月22日起在港交所主板正式交易;FF91预计明年4月交付;雷丁汽车被指拖欠货款发不出车
- 情报 | 阿里版GPT“通义千问”官宣邀测;刘强东小幅减持0.28%京东健康股份;轻盐App发布关停公告
- 情报 | 中国恒大接获香港清盘呈请;轻松集团否认寻求公司整体出售;哈啰出行宣称超4亿粉丝推荐被罚
- 情报 | 网易知识公路宣布停止运营;广汽三菱停产裁员;京东推出言犀大模型
- 情报 | 首辆FF91量产车4月15日下线;腾讯大股东或再度减持;推特已解雇八成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