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票据交易所平台重构再贴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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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央行进行贴现,实际上是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爱财经  ·  2016-12-06 10:03
通过票据交易所平台重构再贴现功能 - 金评媒
来源: 中证网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央行进行贴现,实际上是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再贴现是央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是央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1933年再贴现在英国诞生,以后逐步被其他国家中央银行效仿,是西方中央银行最早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并一度成为西方国家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再贴现业务在我国金融史上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传导货币政策,培育票据市场。央行可以运用再贴现政策调节信贷规模和市场供应量,通过票据市场运作实现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用票环境。再贴现是为数不多具有结构性调整功能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可以将再贴现政策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加以运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三是推进票据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央行通过调整再贴现率,间接引导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走势的票据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随着央行主导的票据交易所即将成立,票据市场将迎来一场划时代的变革,商业汇票将正式成为银行间市场可交易的标准化产品。建议央行通过票据交易所充分发挥再贴现业务在投量、投放、利率引导和传导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与金融。

在投量上可以加大力度,积极落实央行关于承兑、贴现、再贴现的比例规定,真正体现货币政策的调控功能;在投向上适应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的需要,更好地配合国家“三去一降一补”的任务;在利率掌握上,根据市场资金供应及信贷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和把握再贴现利率水平,更好地探索“利率走廊”的落地机制。

再贴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引入票据交易所,是采用票据交易所唯一通道安排再贴现渠道,还是允许票据交易所以及人行现有各机构双通道、双渠道安排,以及相关的投量、结构、比例还需加快研究并适时推出。相信随着再贴现机制引入票据交易所后,票据交易所的平台功能和传导调控功能一肩双挑,其后续的发展一定能实现降低票据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更好地发挥票据市场在服务经济金融领域的功能作用。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课题组

再贴现是怎么回事

(一)基本概念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央行进行贴现,实际上是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再贴现是央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1986 年央行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试行办法》,同年央行首次开办再贴现业务用于支持商业汇票业务发展。

再贴现与贴现、转贴现业务的不同之处在于,贴现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是商业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而再贴现是央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

(二)西方再贴现业务发展脉络

1933年再贴现诞生于英国,以后逐步被其他国家中央银行所效仿,是西方中央银行最早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并一度成为西方国家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西方的再贴现业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的流动性问题,后来随着再贴现业务的发展,再贴现业务的定位与内涵不断得到扩充,目前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再贴现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的流动性危机;二是将再贴现作为调节国家基础货币的手段;三是通过再贴现业务向国家相关产业提供扶持或补助;四是将再贴现利率作为一种基准利率,起到告示作用;五是通过大力推进再贴现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做大票据贴现,繁荣票据市场。

从再贴现业务在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看,再贴现政策的效力与经济环境关系密切,在国家经济发展及上升阶段,政府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商业信用环境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再贴现政策往往格外受到相关国家央行的重视,同时也容易体现出较高的政策效力。目前我国正处于上述发展阶段,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推进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大力发展再贴现应是我国金融政策的现实之举。

再贴现的特点与作用

(一)再贴现的特点

1、利率期限相对较短。再贴现的利率由央行制定、发布和调整,它是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央行的政策意向,属于法定利率范畴。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再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再贴现利率属于短期利率范畴。

2、传导货币政策。再贴现作为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三大传统政策手段之一,再贴现利率作为央行基准利率之一,其调整起到了告示市场、引导预期的重要作用。再贴现利率的或升或降,预示着货币当局政策走向的或紧或松,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一起,互相强化引导公众预期和调节资金供求的政策效果,影响金融市场参与者的经济行为,并直接调节货币供应量。

3、调节信贷投向。从金融层面上看信贷结构失衡主要体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及大中城市易于获取资金,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农村资金较为短期;工业企业较易获取信贷资金,农业型企业较难获取信贷资金;国有及大中型企业较易获取信贷资金,民营及小微企业较难获取信贷资金;再贴现可以根据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进行融资,调节商业银行行业信贷投放方向,抑制商业银行对落后产能、受限行业等领域的信用扩张欲望,引导信贷资金理性投放,实现调节信贷结构的目的。

(二)再贴现的作用

再贴现业务在我国金融史上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传导货币政策,培育票据市场。

央行可以运用再贴现政策调节信贷规模和市场供应量,通过票据市场运作实现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通过再贴现这一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引导商业票据的发展,扩大票源,不仅有利于培育和推动票据市场,完善我国的货币市场体系,而且对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用票环境。

再贴现是为数不多具有结构性调整功能的货币政策工具。1986 年央行颁布《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试行办法》、1994年央行颁布《再贴现办法》、《关于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和铁道行业推行商业汇票结算的通知》。央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五种行业和棉花、烟叶、生猪、食糖四种农副产品的购销环节推广使用商业汇票,开办票据承兑授信和贴现、再贴现业务,并第一次安排 100 亿元专项再贴现资金,央行开始将再贴现政策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加以运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

1999年,央行下发《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提出要选择并重点支持一些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促进商业银行信用票据化。央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通过再贴现适当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支持商业银行扩大票据业务,发展票据市场。进一步完善再贴现操作体系,加快发展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适应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当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范围;改进再贴现操作方式,提高业务效率。

三是推进票据市场利率形成机制。

1998年3月,央行改进和完善票据再贴现率和贴现利率形成机制,实行单一再贴现利率,再贴现率作为一种基准利率,与同期再贷款利率脱钩;贴现利率由再贴现利率加点生成,与同期贷款利率脱钩,浮动幅度加大。此后,金融机构间的票据转贴现由交易双方参照再贴现率自主商定价格水平,票据贴现则由交易双方在再贴现基础上依据票据当事人的资信状况、票据的风险度及其供求状况,商定贴现利率。央行基本建立了通过调整再贴现率,间接引导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走势的票据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票据贴现、转贴现利率率先市场化,票据市场交易量迅猛扩张,对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再贴现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再贴现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票据市场发展势头迅猛,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连年实现高速增长,但再贴现余额一直保持在1000亿元—1300亿元左右,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及中小金融机构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对于10万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5万亿元贴现余额而言可为杯水车薪。

以近两年为例,贴现余额由2014年一季度的1.9万亿元增长至2016年二季度的5.3万亿元,增幅达到178.95%,季度平均增幅为19.88%,再贴现余额在贴现业务余额中的占比由2014年一季度的5.55%降至2016年二季度的2.27%;人民币贷款余额由2014年一季度的74.9万亿元增长至2016年二季度的101.5万亿元,增幅达到35.51%,季度平均增幅为3.95%,再贴现余额在人民币贷款业务余额中的占比由2014年一季度的0.14%降至2016年二季度的0.11%,而同期贴现业务余额在人民贷款业务余额中的占比由2014年一季度的2.54%上升为2016年二季度的5.22%。

(二)再贴现业务存在的问题

票据再贴现作为央行调节货币市场的主要手段,与其他的货币政策工具相比,再贴现工具不仅对信用总量能实现量的控制,而且能实现对信贷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看来,随着近几年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同业市场运作渐入佳境,通过再贴现手段传导货币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的功能不断弱化,且其作为独立货币政策工具的地位也在逐步下降,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一是货币传导方面。

近年来再贴现业务余额常年维持在1000亿元至1300亿元之间,再贴现业务在贴现业务余额与人民币贷款业务余额的占比逐年下降。再贴现业务的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功能无法有效发挥。国内票据贴现、转贴现市场的发展更多依赖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对再贴现的需求与依赖逐步减少,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功能正在逐步丧失。

二是利率机制方面。

再贴现利率作为一种基准利率,是央行根据市场资金供给状况和货币政策需要进行调节的手段。从1998年3月开始,再贴现利率单列为央行的一项法定基准利率,同时规定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生成。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再贴现利率长期游离于市场利率之外,其与货币市场其他子市场的利率缺乏联动性,对票据市场的变化缺乏敏感性。

2、再贴现利率长年不变,其对市场告示的功能正在逐步减弱。

3、再贴现基准利率政策失效,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背景下,商业银行与票据业务相关的短期资金成本更多受到货币市场的影响,各行贴现、转贴现利率不再参照再贴现利率制定,改由参照关联性更强的货币市场利率(Shibor)制定本行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利率。 当再贴现利率高于市场均衡利率时,套利空间消失,票据市场参与者会自动选择以市场平均利率作为定价参照, 再贴现工具将难以发挥作用; 而当再贴现利率低于票据市场平均利率时,金融机构可以在市场和央行之间进行套利。

综上,当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时,再贴现利率可以较好地发挥基准利率的作用。但在利率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再贴现利率不仅难发挥调控作用,反而容易干扰票据市场利率机制。

三是信贷规模及结构调节方面。

目前各地人行主要办理回购式再贴现业务,买断式再贴现窗口暂未对商业银行开放。由于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无法起到调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规模的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办理回购式再贴现业务主要目的在于短期资金调剂和增强流动性,商业银行仍然通过同业间的转贴现市场调节自身资产负债规模。

上世纪90年代初期票据市场化程度较弱,再贴现业务对于调节产业结构、信贷结构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票据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贴现利率与再贴现利率的双轨制运行,导致当前的再贴现市场无法实现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及信贷投向的调节,再贴现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短期资金融通及资金套利工具,再贴现业务对信贷结构调整的贡献度不断降低。在买断式再贴现窗口开放前,通过再贴现工具以量的调整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和信贷投向效果有限。

四是电子化程度方面。

2009年下半年,由央行组织建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系统”)正式运行,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质押、保证、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提示付款、追索等一系列票据行为均在ECDS系统中加以记载与校验,而央行掌握ECDS系统的再贴现管理人员主要限省会城市及电子商业汇票发达城市,中西部基层央行员工接触ECDS系统较少,难以为当地商业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导致在目前的再贴现业务中纸票占比仍然较高。

五是业务流程方面。

目前部分地区央行办理再贴现业务存在对票面、金额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硬性要求、再贴现业务办理流程过长、办理时间不连续、业务投向不细化、再贴现额度使用不透明等问题,导致当地金融机构难以是从,降低了金融机构再贴现业务办理意愿,影响了再贴现货币传导、信贷调节等职能的有效发挥。

如何加快发展再贴现业务

(一)持续培育票据市场

票据贴现、转贴现市场是再贴现业务开展的前提与基础,贴现、转贴现市场的发育及成长状况与商业汇票的使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推进再贴现业务的开展,实质在于促进我国商业汇票广泛与规范发展。建议央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完善商业汇票的使用环境,大力推动商业汇票项下各类业务发展,尤其是推进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业务的开展;推动票据交易所的建设与发展,提升票据交易效率,规范票据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惩处破坏票据市场规则的各类行为,全面建立纸质与电子、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成熟的票据市场。

(二)加大对再贴现的投放力度

当前央行更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抵押补充贷款、中期借贷便利等手段主动供给基础货币,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对于再贴现的投放力度较为有限。但采用上述手段均需要商业银行向央行提供合格的担保品,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持有的高等级债券数量较少,在向央行申请流动性支持时难以提供足额的合格抵押品,对央行适度供给流动性形成了一定制约。

办理再贴现业务,交易票据即为抵押品,相对于其他流动性工具适用性更强,建议央行充分利用现有票据市场较为成熟的市场机制,进一步鼓励和推进再贴现业务的发展,保障地方央行办理再贴现业务的相关资金,加大对再贴现的投放力度,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手段,实现近10万余亿元未到期票据承兑和超5万亿元贴现贷款相匹配的再贴现支持。

(三)调整与再贴现相关的信贷政策

鉴于再贴现业务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三农”和棚户区改造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建议央行继续优化流动性的投向和结构,发挥好信贷政策支持再贴现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紧紧围绕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各项决策部署,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建议探索再贴现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联动,如探索再贴现政策与支农贷款政策、与小微企业政策、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与存款准备金政策之间的联动效应,以进一步发挥政策合力。同时,要加大再贴现对电票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加大再贴现对商业承兑汇票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推进商业信用的发展,从而也能更突出再贴现的功能作用。

(四)完善再贴现支持实体经济的职能

各地央行可结合企业征信系统设立当地的小微、“三农”等企业数据库,筛选需要重点支持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建立相应的再贴现名单,并定期对名单库进行筛选、更新,有效发挥再贴现对实体经济的定向支持、正向激励的作用。

当前金融机构在沿海地区县域机构逐渐增多,县域也是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的集聚区域。建议央行可考虑将再贴现业务的权力适当下放,进一步加强基层央行对实体经济的参与能力,将货币政策的传导作用引向基层,尤其应对人员配备较齐及素质较高的央行县级支行开设再贴现窗口,加强对农村地区商业汇票使用宣传,培养和壮大农村金融机构,扩大票据市场的融资主体,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及工商业发展,促进农村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及农村经济繁荣。

(五)重构再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

建议重构现有再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可采取两步走的方式,第一步,央行可考虑先行放宽再贴现利率的浮动范围,使再贴现利率尽量贴近货币市场其他子市场利率,增强再贴现对商业银行的吸引力,调动商业银行推进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第二步,央行可考虑采用 “SHIBOR+基点”的模式生成再贴现利率。

采用“SHIBOR+基点”的利率生成机制一方面有利于通过再贴现业务的操作,限制票据市场利率的非正常波动区间,防范利率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使再贴现利率更加贴近于票据市场利率,增强央行对票据市场调控的灵活性,有利于央行探索“利率走廊”形成机制。

(六)发挥再贴现在票据交易所传导和调控货币政策作用

随着央行主导的票据交易所即将成立,票据市场将迎来一场划时代的变革,商业汇票将正式成为银行间市场可交易的标准化产品。建议央行通过票据交易所充分发挥再贴现业务在投量、投放、利率引导和传导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与金融。

在投量上可以加大力度,积极落实央行关于承兑、贴现、再贴现的比例规定,真正体现货币政策的调控功能;在投向上适应国家产业信贷政策的需要,更好地配合国家“三去一降一补”的任务;在利率掌握上,根据市场资金供应及信贷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和把握再贴现利率水平,更好地探索“利率走廊”的落地机制。

当然,再贴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引入票据交易所,是采用票据交易所唯一通道安排再贴现渠道,还是允许票据交易所以及人行现有各机构双通道、双渠道安排,以及相关的投量、结构、比例还需加快研究并适时推出。总之,票据交易所引入再贴现机制后,可以更好地发挥票据市场规范发展不可替代的作用。诚然,再贴现机制引入票据交易所之后,应该说金融机构大多可以在票据交易所通过再贴现投量、投向、以及利率的变化,感受并体会出央行货币政策传导的意图,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和主动策应相关政策的实施跟进。票据交易所这个载体和平台的功能作用也显得更为重要。

相信随着再贴现机制引入票据交易所后,票据交易所的平台功能和传导调控功能一肩双挑,其后续的发展一定能实现降低票据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加快票据创新、扩大票据交易、发现票据市场价格、传导货币信贷政策等目标,更好地发挥票据市场在服务经济金融领域的功能作用。

来源: 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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