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备案登记指引或将落地 看看9位专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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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28日网传消息称,一份署名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影印文件流出。

  野马财经  ·  2016-11-29 15:12 什么是流量分享计划
P2P网贷备案登记指引或将落地 看看9位专家怎么说 - 金评媒
作者: 野马财经   

野马财经通过梳理文件要点,发现这份《指引》重点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点解读

新老平台如何备案?

对于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对已设立并发展经营的平台,按照分类处置结果,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申请前还应当先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

网贷备案登记需九大材料,分别是: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

2)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3)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4)合规经营承诺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以及懂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基本信息资料;

7)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

8)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

9)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新设立网络平台备案登记流程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3)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4)提交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已成立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流程

1)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处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

2) 已设立并开展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3)在本指引发布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要提交本指引第六条(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经营机构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补充材料的具体内容应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另行明确。

4)本指引发布前,已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二、平台观点

肖飒:互动式监管雏形初现

野马财经互联网金融智库成员肖飒律师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合规经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有前瞻意义。肖飒表示,合规经营承诺书;P2P法定代表人、法代授权高管签字确认,是互动式监管的雏形。虽然现在可能流于形式,以后的承诺书可能会发展成为: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之间的契约,这种契约对双方都有效。如此,就具备了互动和协商的功能。

许泽玮:网贷行业将步入“持牌经营”

91金融创始人兼CEO许泽玮表示,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管理思路,明确了网贷机构的监管实行备案登记管理,而不是牌照管理。意味着只有进行备案登记过的平台才有资格从事网络借贷事业,国内网贷行业将正式步入“持牌经营”的阶段。

《指引》第二条强调,备案登记仅对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此举意在提醒用户,要从多方面去考察平台本身。

孙雷:《指引》为投资人提供更加安全的网贷环境

玖富CEO孙雷认为,对于投资人来说,监管链条的完善意味着一个更加安全网贷的环境,面对的将是一个越来越规范的行业。《指引》的下发,网贷备案真正落地执行,行业将正式进入监而有管,备案而查的机制中。

政府坚持鼓励和规范并重,给予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充分的发展的空间,过渡期内流出也是给了平台一个比较好的心理缓冲,能够整体应对监管的落实。总的看来,对于互联网金融这样一类新出现的金融业态,监管采取循序渐进的措施引导,体现了监管的开放性、包容性、适应性,有利于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汪鹏飞:《指引》提供极大利好,未提高进入门槛

微贷网副总裁汪鹏飞提到,作为监管新政配套的执行文件,《指引》的整体精神与监管办法保持一致,并没有提高网贷的进入门槛,只是对网贷行业的合规性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对行业来说,这是一种极大的利好。

《指引》指出,对已设立并发展经营的平台,按照分类处置结果,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申请前还应当先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指引》的推出进一步加快了监管细则的出台,将会促使网贷行业朝着更加合规的方向前进。

赵润龙:监管不提供“背书”将提高监管效率

网利宝CEO赵润龙认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体现了对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只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不对其进行实质性要件的审查,也没有价值理念的审查,监管部门不提供任何监管“背书”。这种准入机制减轻了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压力,能够提高其办事效率,降低了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约束作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规范期真正到来,业内平台开始直面问题,纷纷将工作重心转向合规建设。然而,由于暂时缺乏一些实际性的具体要求,不少平台在合规建设实践过程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便是其一。《指引》的出台是对网贷行业规范可行性操作的完善与落实。

王曾:《指引》是监管的“中间站”而非“终点站”

沐金农CEO王曾强调,《指引》中第13、14条规定要求,P2P网贷平台备案制是银行存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的前置条件。这就意味着,《指引》只是本次监管的“中间站”,而非“终点站”。从《指引》中公布的已设立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及已平台备案登记流程来看,行业目前在执行层面有了可循之法,让《暂行办法》的落地有条可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网贷的进入门槛。

《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合规化运行的到来,行业内也开始重新审视合规运营的重要性,并随之着手相关准备。此前发布的《暂行办法》中对一些操作层面内容的缺失令很多平台对如何完成合规化运营感到棘手,《指引》的出台则是对之前《暂行办法》从实操层面的补充与完善。

张林:《指引》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指引

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认为,《指引》的下发也推动了行业在银行托管、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等方面的进度。之前,团贷网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时,一直没有历史的东西可以依据或者借鉴,网信办也不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给企业审核、发放。有了这个文件,下来这些事情就很好办了。张林进一步强调,合规才是平台发展壮大的前提。

唐培鑫:监管从排查摸底进入精细化管理

财路通平台负责人唐培鑫则表示“《指引》进一步为互金行业合规发展和纳入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对行业的肃清和可持续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正面推进作用。同时,随时专项整治即将结束,针对网贷平台的监管也将从全面排查摸底进入到精细化管理阶段。

胡新:所有平台都将可能面临整改

万惠集团执行副总裁、PPmoney理财CEO 胡新表示,《指引》规定,备案申请前,平台应当先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不过,据我们所知,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经营范围这一项目,这就意味着,不管是新设的网贷平台还是已有平台,都需要等工商部门关于本行业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出台后,再去申请修改,并明确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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