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严控账户盗刷风险大减 第三方支付或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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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26日,市场有消息称,央行在11月25日深夜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重申关于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对分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其中,就包括通过对账户支付限额设定来降低银行卡被盗刷的损失。

  生如夏花  ·  2016-11-28 09:47
央行严控账户盗刷风险大减 第三方支付或受阻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商报   

就在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实施前夕,11月26日,市场有消息称,央行在11月25日深夜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重申关于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对分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其中,就包括通过对账户支付限额设定来降低银行卡被盗刷的损失。

紧急打补丁

市场上流传的通知显示,央行这份红头文件标注为“特急”,其中,对于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进行的补充和细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例如,此前通知仅对Ⅱ、Ⅲ类户规定了开设条件和管理,没有相应的变更和销户流程。根据央行最新通知,银行可以通过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变更和销户业务。其中变更要求较为严格,通过电子渠道的变更应当按照新开户要求重新验证信息,并采取措施核实个人变更信息的真实意愿;如果绑定账户为他行账户的,应当要求个人先将Ⅱ类户所有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赎回、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将Ⅱ、Ⅲ类户资金全部转回绑定账户后再予以变更。

在Ⅱ、Ⅲ类账户的验证方式上,按照之前的规定,只能通过同名Ⅰ类户开设,最新规定则增加了信用卡账户作为身份验证方式,但不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进行身份验证。新通知进一步明确,开设一个Ⅱ类户,必须包含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五个要素。开设一个Ⅲ类户,则至少需要上述前四个要素。

新政启动读秒

2015年12月25日,央行发布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提出对银行账户实施Ⅰ类、Ⅱ类、Ⅲ类账户分级管理机制,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

今年9月30日,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安全性,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一位银行人士表示,此前我国一人数折现象十分普遍,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有时会被不法分子挪用。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政策发布后,银行对倒卖过银行卡的用户统统拉进黑名单,且列入信用记录,未来行为将大大受限,例如不能再购买机票、火车票等。

央行发起总动员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认为,央行发布补充通知意在重申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在细节上进行明确和修订,增强《通知》的可执行性。

具体来看,央行在Ⅱ、Ⅲ类账户的验证方式上,从此前的仅能通过同名Ⅰ类户开设,增加了信用卡账户作为身份验证方式,但不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进行身份验证。而央行拒绝了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作为身份验证的渠道,是因为借记卡和信用卡都属于银行自身的账户,信用级别相对更高。

第三方支付或受阻

有人指出,央行将银行个人账户如此分类并加强管理后,实际上是对第三方支付的一次“围堵”。一位银行人士介绍,按照央行最新通知中对账户变更的要求,如果用户使用Ⅰ类账户绑定了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用于日常消费,为了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可以将账户类别下调为 Ⅱ、Ⅲ类账户,每日消费将有限额,这个过程仅需要用户经过基本的身份确认就可以,但Ⅱ、Ⅲ类账户要升级成为Ⅰ类账户,对客户的身份核实要求就更高一些。不过,薛洪言认为,银行三类账户分类管理,可以做到Ⅰ类账户和Ⅱ、Ⅲ类虚拟账户的有效隔离,从而在根本上解决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互联网金融业务时产生的潜在风险问题。第三方支付是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账户体系,小额化也强化互联网金融的小额化定位,最终有助于形成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互补发展、错位竞争的局面。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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