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揭秘债转股落地背后:“海选”超50家潜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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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行率先拔得全国首单央企和首单地方国企债转股的头筹后,昨日,记者获悉,该行接触的债转股潜在企业超过50家,未来将申请设立一个新的机构从事债转股业务。

  财经360  ·  2016-10-19 14:10
建行揭秘债转股落地背后:“海选”超50家潜在企业 - 金评媒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建行率先拔得全国首单央企和首单地方国企债转股的头筹后,昨日,建行债转股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该行接触的债转股潜在企业超过50家,未来将申请设立一个新的机构从事债转股业务。

随着建行两个债转股项目落地,据悉,中农工交等其他四家国有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也正紧锣密鼓备战债转股。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激烈竞逐已经展开。

缘何债转股率先花落建行

政策一落地,继全国首单央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武钢120亿元转型发展基金出资到位后,建行与云锡集团的签约,共同落实总额100亿元全面降低杠杆率框架协议,标志着全国首单地方国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成功落地。

《指导意见》指出,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同时,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作为本轮率先试点债转股的项目,建行在上述两单落地的债转股项目中正是利用了子公司的优势。云锡集团由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基金管理,武钢集团则由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资产管理。同时,动用银行总行分行力量,承担实施机构的责任,与基金管理一起做项目,多方面调动了建行的力量。

缘何本轮两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双双花落建行?对此,建行债转股项目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因素是建行子公司在资金管理和股权投资起步较早。其二是建行已于年初最早配合央行、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开展研究,并承担了课题,对政策把握和研究较早。其三是“领导重视”,建行方面从董事长到董事会、行长到管理层非常重视;合作伙伴方面,云锡、武钢集团整个领导班子也参与方案谈判与设计。

在组织架构上,今年年初建行成立了春雨项目组,张明合透露,成立项目组的初衷是为了深度参与,集中调集资源、人力和资金资源,总行从各部门和子公司抽调了30人组建团队,并请了专业机构进行专业评估。

作为债转股试点先行的银行之一,张明合透露,建行接触的客户超过50家。“试点要广撒网,采取市场化原则,遵循‘一企一策’,至于能做成多少还不好说,试点挺难。”

本轮“市场化原则”债转股打个形象比喻,“就像牵手谈恋爱一样,需要你情我愿”。张明合表示,要看接触的企业愿不愿意市场化债转股,逐步缩小范围,并考虑代表性和典型性。如果说银行选定债转股企业是一场恋爱,那么建行“找对象”采取的则是“海选”方式。张明合表示,通过与总行数据管理部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客户信息,通过模型筛选出资产负债率、行业指标与建行客户关系相匹配的企业,然后利用总行、分行力量与潜在企业接触,开展谈判。

“光做央企不行,光做国企不行,光做民营企业也不行,各种类型企业都可以做,光做钢铁、煤炭也不行,只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项目都去做一做,才能多试一点经验和教训。”

目前落地的两单债转股企业颇具典型意义,武钢集团是央企样本,云锡集团是地方国企样本,其实在债转股企业选定上并未设定“只做国企不做民企”的限制。

在张明合看来,民营企业更加市场化,不像国企历史包袱重、决策流程多,民企内部决策更快,市场化债转股对银行要求更高。“不设定只做国企不做民企,谈生意要选对了,买的时候不能选贵了。”

云锡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锡业股份日前发布公告称,建行或其关联方设立的基金拟向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联锌铟增资,持有其不超过15%的股份。

也就是说,本项债转股建行及附属基金以股权增资方式进入云锡旗下上市公司。在定价方面,张明合透露,主要涉及债权定价和股权定价两方面,债权类资产正常贷款按照1:1债股比例定价,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为股权一般以在3-4折折扣率进行折价,再结合对应资产的抵质押状况、资产负债表估算出破产清算情况下的现金价值,这由专业机构负责评估;在股权定价方面,如果是上市公司可结合市值,非上市公司也可参考同类市场价值,通过不同的估值方法互相验证,形成合理的估值区间后,双方进行谈判确定交易价格,股权估值既有专业的资产评估,还涉及企业的无形价值评估。

在云锡集团债转股的投资收益方面,预期收益率在5%~15%,期限为5年,不承诺刚性兑付。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投资者招募阶段,正在接触险资、养老金、地方产业基金等潜在投资者。张明合认为,投资者持有到期后,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分红较好、价值创造较高,投资者可以退出也可以不退出。

此外,张明合透露,下一步还会试点不良资产债转股,债转股本身没有设定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未来涉及不良就涉及到折扣,需要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估值。“好的东西有好价钱,坏的东西价格不一样,做生意不去设定这些事情。”

跃跃欲试有意申请“银行版”AMC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对此,建行方面明确表示,将申请设立一个新的机构从事债转股业务。

“我们自己希望有专门的机构,体现专业专注精神,专门承接债转股的业务,它是一种专业的资产管理业务。”张明合透露,建行自身积极申请设立专业机构。据了解,同业中工农中交行也有类似的想法。

尽管《指导意见》已为允许设立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留下了伏笔,但预计在现实层面监管态度是审慎的。

可以想见,随着本轮债转股市场的逐步发展,将有更多市场主体加盟,银行申请设立专门机构的诉求也将催生。在业内人士看来,从国家政策制度设计层面,希望社会资本不仅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也参与债转股母体的实施机构中,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参与。而在金融机构层面,采取何种方式新设机构,最终取决于各家银行的选择,既有可能机构独资发起设立,也会有机构谋求股权多元化合资,以寻求业务的互补。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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