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细则呼之欲出:P2P行业受监管释放三大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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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监会日前宣布进行机构调整,按照为民监管导向,强化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在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服务,以及小贷、网贷、融担等非持牌机构监管协调方面的抓总职责。这意味着P2P将划归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管理。没人管的“野孩子”P2P网贷行业,终于要被管束了。这对P2P市场释放出哪些信号?

  jiahongyang2016  ·  2016-08-26 02:05
监管细则呼之欲出:P2P行业受监管释放三大信号 - 金评媒
作者: jiahongyang2016   

  银监会日前宣布进行机构调整,按照为民监管导向,强化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在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服务,以及小贷、网贷、融担等非持牌机构监管协调方面的抓总职责。这意味着P2P将划归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管理。没人管的“野孩子”P2P网贷行业,终于要被管束了。这对P2P市场释放出哪些信号?

  【行业内传2015年监管将落地是否属实?】

  既然P2P网贷已经纳入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监管,之前已经“呼之欲出”近一年的P2P网贷行业监管细则是不是有望马上出台?

  对此,汇融投资(e速贷)副总经理黄远里认为,P2P划归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管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式出现在监管层的监管范畴里,这释放出第一条信号:P2P已由银监会相关具体部门管辖,监管已来到前夕,2015年有望落地。

  不过,地标金融相关人士指出,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承担了非常多的工作职责,甚至有的职责之前是由单个部门承担,“形象点说,这个"妈"还有很多个孩子,而且不乏血缘更亲、养得时间更长的"宝宝"需要照顾,在一个"妈"照顾好几个"宝宝"的情况下,是否有更多精力来照顾P2P网贷这个"新生儿"就未为可知”。

  该人士指出还指出,“另外,P2P网贷进行监管前的调研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新部门接手这一项工作以后也必须在对行业进行整体的调研和约谈后,才会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方案。即使大致监管方针在对口部门的大力调研和大范围约谈下成功推出,相关细则要出台仍需很长一段时间”。

  【分类监管推进普惠金融】

  从此次银监会架构调整来看,其监管转向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此,黄远里指出,去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了2015经济工作的新信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矛盾在中国是急迫的,对于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草根借款群体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是与当前经济情况相匹配的。如果采取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可能出现“一管就死”的局面。

  分类监管,根据服务小微群体的普惠金融采取量身定制方式,才是符合现有国情的。这种分类监管的方式,也是“向为民监管转”的重要形式。这释放了第二条重要信号:P2P不需过度担心门槛过高问题,分类监管或将迎来P2P“量身定制”的普惠金融监管方式。

  【负面清单预留创新空间】

  银监会表示,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的重点是清减下放行政权力,明确风险监管主体职责。银监会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在明确职责分工和下放监管权力的基础上,建立总会对派出机构履行准入管理和监管尽职情况的后评价机制,建立行政许可负面清单和问责清单,凡发生派出机构未尽到属地主体监管责任的,总会可视情况约束或上收监管权力,实现对派出机构按履职能力进行差异化授权和严格问责。调整后,实现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

  黄远里指出,“负面清单”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仅仅划清底线,底线以外的都可以做,与“正面清单”相比,P2P网贷行业的发展空间将更大。银监会对于总会和派出机构的权责调整,或许能让监管更适合各地方的情况。

  总会的负面清单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风险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而派出机构在总会的负面清单底线的基础上,或许会根据当地普惠金融具体情况制定因地制宜的补充细则,从而实现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而这也意味着P2P将迎来因地制宜的监管,可以减少对“监管一刀切”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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